立法会:医务卫生局局长根据《辐射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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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我谨就提交各位议员传阅的文件内所载我名下的议案,动议依照该议案通过《2025年辐射(管制辐照仪器)(修订)规例》。
今次立法建议旨在作出技术性修订,更新载列于现行《辐射(管制辐照仪器)规例》(第303B章)中眼睛晶状体的职业剂量限值,以配合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简称ICRP所建议的最新国际标准。这个限值是由香港辐射管理局为本地担任辐射工作的人士所订定的安全标准,将可更好预防从业员患上辐射引致的白内障。
ICRP是一个独立运作的非牟利国际组织,目标是推动辐射防护科研以保障公众福祉,其建议一向获全球各地广泛采纳。其中,ICRP于二○一一年审视最新科学证据后,建议收紧眼睛晶状体的职业剂量限值,由每年150毫希沃特,修改为于五年内平均每年20毫希沃特,并且在任何一年内不超过50毫希沃特。自此,这个新标准已获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陆续采用。
在香港,辐射管理局于二○一七年委托卫生署进行调查,初步显示本地从业员普遍可遵守ICRP的新标准,并因此再委托卫生署于二○二○年谘询持份者,包括香港医学专科学院、公立医院、私家医院及放射性药物供应商等。所有回应者均对收紧第303B章中眼睛晶状体的职业剂量限值表示同意或不持异议。
经考虑业界回应后,辐射管理局在二○二○年十二月建议政府修例。政府亦同步筹备配套工作,确保香港业界能够符合新标准。纵使工作进度受早前新冠疫情影响,卫生署已于二○二五年三月起为本地从业员推出眼睛晶状体职业辐射剂量的监察服务,有助实施经修订后的规例。辐射管理局亦于二○二五年六月十六日正式通过第303B章的修订建议,由政府现时向立法会提交草案,以供考虑。
主席,我谨此陈辞,提出上述动议。
完
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2分
香港时间14时4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