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保障消费者防诈骗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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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称「金管局」)分别于二○二三年及去年与香港银行公会推出《保障消费者防诈骗约章》(下称「《约章》」)与《约章2.0》,并于今年七月联同其他监管机构推出《约章3.0》,旨在透过与科技及电讯公司建立合作框架,共同打击针对香港公众的金融诈骗及欺诈行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自《约章》及《约章2.0》推出至今,金管局有否检视参与机构执行《约章》及《约章2.0》各项原则的情况及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约章3.0》将合作主体进一步扩大至科技与电讯行业,通过跨界合作打击金融诈骗,政府及金管局期望达到哪些具体目标,并为目标制订了哪些绩效指标;及
(三)鉴于《约章3.0》订明,参与机构将根据其商业模式以自愿方式履行约章承诺,在此前提下金管局如何确保各参与机构能有效配合政策方向,并达到整体预期成效?
答覆:
主席:
近年,钓鱼讯息的诈骗手法盛行,骗徒会假扮一些知名商户,套取市民的信用卡资料和银行户口资料骗取金钱。有见及此,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联同香港银行公会在二○二三年六月推出《保障消费者防诈骗约章1.0》(《约章1.0》),旨在提高公众对保护信用卡及个人资料的意识。全港共有23间发卡银行和15间大型商户参与《约章1.0》,承诺不会透过任何即时电子讯息向客户发送超连结要求他们于线上提供个人和信用卡资料,并会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传递「提防骗案」的讯息。
因应诈骗手法扩展至伪冒各类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商、保险公司或强积金(强制性公积金)受托人等,金管局在二○二四年四月推出《保障消费者防诈骗约章2.0》(《约章2.0》)。《约章2.0》获得超过300间金融机构及商户参与,涵盖更多日常生活范畴,包括金融服务、餐饮、物流、运输、旅游、零售等。
有见诈骗情况日趋复杂,骗徒除了使用传统的电讯工具,例如电话或手机短讯尝试接触受害人,亦透过网上平台犯案。国际间,各地政府与监管机构逐渐意识到科技和电讯公司在打击诈骗和欺诈行为上的重要角色。金管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保险业监管局,以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于二○二五年七月联合推出《保障消费者防诈骗约章3.0》(《约章3.0》),以期透过与科技和电讯公司建立合作框架,共同打击针对香港公众的金融诈骗及欺诈行为。《约章3.0》亦得到消费者委员会、香港银行公会、香港警务处及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的全力支持。
就问题的各部分,经谘询金管局,我现答覆如下:
(一)金管局一直有检视《约章1.0》与《约章2.0》的执行情况。根据警方的数字,钓鱼诈骗从二○二三年的4 322宗下降至二○二四年的2 731宗,涉及损失由二○二三年的1亿2百万港元下降至二○二四年的5千4百万港元,反映《约章1.0》和《约章2.0》有助提高公众对钓鱼诈骗的认识,对防范钓鱼诈骗发挥了一定成效。
(二)《约章3.0》将参与机构扩展至科技和电讯公司,标志着金融、科技和电讯业共同合作打击骗案的新开始。《约章3.0》旨在提升四方面的果效。第一,在举报疑似诈骗和欺诈方面,参与机构将为用户提供举报功能,并为金融监管机构提供直接高效的渠道,以举报疑似诈骗和欺诈的行为,作出适当跟进。第二,在检查广告商方面,参与机构将采取风险为本的方针验证广告商,并制订内部政策和工具,以监察其平台上的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广告及内容。第三,在移除诈骗广告方面,参与机构承诺切实执行其服务条款,侦测及移除违反其平台政策的金融诈骗广告或内容。第四,在提高公众防骗意识方面,参与机构将与金融监管机构及金融业界合作,推出各种反诈骗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防骗意识。
《约章3.0》促成的跨界别合作,将令骗徒行骗的难度增加,从而帮助市民防范骗案和减少损失。
(三)《约章3.0》涵盖在香港经营的主要海外和内地资讯科技平台(包括即时通讯软件、社交媒体、影音串流和搜寻引擎),以及近乎所有香港的主要电讯服务供应商,包括固定网络营办商、流动网络营办商和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由于参与《约章3.0》的科技和电讯公司所经营的平台以及提供的服务各有不同,各平台可按情况,自身的业务范围及商业模式,相称地采纳措施,以落实执行《约章3.0》的原则。此安排既可善用各间科技和电讯公司自身的工具和优势进行防范诈骗和保障用户的工作,亦可保留弹性应对不断演变的行骗手法和犯案模式,以加强香港整体反诈骗生态圈的能力和效果。金管局联同其他监管机构会与参与机构保持沟通,确保参与机构能因应自身的服务模式和最新的骗案手法采取有效的措施,协助市民防骗。
打击金融诈骗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政府将持续采取多方面措施,优化跨界别协作,以在更好保障市民的同时,巩固香港的金融体系安全。
谢谢主席。
完
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8分
香港时间14时1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