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捣破一个以虚假文书骗取入境许可的跨境犯罪集团(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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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早前经情报分析及深入调查,发现有内地居民涉嫌以虚假文书骗取「高才通」入境许可,期后锁定一个跨境犯罪集团。该集团涉嫌协助内地居民,以虚假学历、工作证明、外国签证及出入境印章等虚假文书,非法获取香港入境许可,并意图藉向申请人及其受养人提供来港后其他后续服务,包括制造本地虚假雇佣及薪酬纪录等,收取费用。
入境处自本年四月初,先后拘捕四男一女香港居民,包括一名犯罪集团主脑及四名集团成员,年龄介乎42至56岁。另外被捕的13名涉案人士包括七男六女内地居民,年龄介乎27至47岁。他们涉嫌通过该犯罪集团安排以虚假文书申请「高才通」入境许可。 在被捕人士当中,集团主脑及骨干成员被暂控一项「为取得入境证而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他人作出虚假陈述」,而被捕的内地居民则被暂控一项「为取得入境证而安排作出虚假陈述」。
调查人员发现集团运作至今至少安排22宗「高才通」入境许可申请,初步推算每宗申请连同后续服务可收取高达约二百五十万港元,涉及金额合共约五千五百万港元。集团成员将犯罪得益多次经公司及个人帐户进行可疑交易,涉嫌干犯「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得益的财产」的罪行,即俗称「洗黑钱」。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入境处不排除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拘捕。
入境处严格审核每宗签证及入境许可的申请,并会加强抽查相关申请。该处会继续严厉打击利用虚假文书以骗取入境许可的相关罪行。如发现有申请怀疑违犯《入境条例》罪行,该处将作进一步调查。另一方面,入境处自二○二四年六月起,要求「高才通计划」 B类及C类以及「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的申请人提交由指定第三方认证机构或颁授院校就其学历发出的认证文件。
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处人员作出或安排作出虚假陈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此外,任何人士如制造、管有或使用虚假文书,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狱十四年。
入境处重申,如任何人士以非法手段取得来港工作许可或居留身份,将依法取消其许可,涉案人士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将被遣返原居地。
入境处提醒市民,洗黑钱为一项严重罪行,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的可公诉罪行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五百万元及监禁十四年。
完
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58分
香港时间22时5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