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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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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民青局)局长麦美娟今日(七月十九日)出席民青局「『友』你启导」友师计划启动礼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首先感谢大家今日来到「『友』你启导」友师计划启动礼。这个计划是民青局今年推动妇女发展的其中一个重要措施。正如刚才政务司司长所说,今年是妇女工作很特别的一年。今年是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30周年。这个计划的启动就是我们在推动妇女发展的重要一步,同时也是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赋权妇女这个重要目标。

  刚才我们在活动的介绍提到这次有50多位友师,他们是来自很多不同行业的翘楚,包括上市公司、公营机构、金融、专业、法律,或在其他不同方面一些很优秀的妇女领袖。十分开心她们在很短时间内就接受邀请,愿意参与这个计划,反应很热烈。整个计划最初的目标是招募30个友师,但是最终现在招募了50多个友师,她们的反应都很热烈,很愿意用自己的时间和女大学生一起分享。

  ​在大学生招募方面,反应也是很积极。我们通过香港本地12所大学的提名,也有民青局「连青人网络」的会员报名。有200多位同学申请参加这个计划,最终我们选了83个,竞争也激烈。同学报名需要写计划、解释他们想参与的原因,经过面试挑选出来的。同学有不同的背景,有些具法律的专业,有些是在读法律、金融、护理,或旅游的。我们为她们的专业配对相关的友师,让她们可以得到友师的启导和指导。也有一些是来自少数族裔的同学。我们希望见到青年朋友,无论是什么背景、来自哪个阶层,大家都可以有同样机会参与我们的活动,一起得到行业的翘楚、专业的女性行业领袖和杰出人士对她们作出启导。我们希望在举办友师计划之后,可以见到更多的女同学在不同专业方面,在她们的事业发展上面,由她们杰出的导师提供指导和建议,让她们可以找到自己的事业发展目标,找到一个正确的方向达到自己的目标。

记者:关于早前屯门区有委任议员因为危险驾驶被判社会服务令,想问会不会担心他可能不适合再去履行他的职务,又或者之后会否有其他处分呢?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如果大家有留意,我们昨天已经公布了。在今届第七届区议会,我们实践了四个第一次。其中一个第一次,就是引入了履职监察制度,这个履职监察制度是在《区议会条例》(《条例》)中订明。它如何启动呢?就是当有三名区议员向当区区议会主席联署,便可要求我(民青局局长)成立一个「监察委员会」,委任监察委员会调查有关指称区议员的行为失当是否成立和建议处分或处理方法。

  ​这个是在《条例》和《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中已经清楚说明。为什么我们会有这个履职监察制度呢?因为特区政府非常重视区议员是否能够尽责履职,他们的行为是否能够达到公众期望,怎样可以更好发挥到区议会在《基本法》第97条下的服务和谘询的功能,为特区政府掌握民情民意,做好施政。所以我们在履职监察制度特别提到,如果有区议员出了一些行为问题,究竟是否构成行为失当,我们会委任一个监察委员会去进行调查,目标就是要确保每一个区议员都是尽责履职。每一个区议员都是将服务市民放在最先的位置,为市民服务。正如昨天公布,就有关事件,并已经收到区议员和当区区议会主席的联署,我们已经委任一个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会根据《区议会条例》中所述,包括如何进行调查。《条例》和《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中,我们也清楚说了有关的步骤。稍后这个监察委员会会进行独立调查,然后,他们会按照法例要求,将有关报告和建议交给我。正如昨天的公布所说,为了不会影响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在这个时间监察委员会会专心做好调查。我们不会再评论这个个案。

  ​我要一再强调今届政府对于区议员是否能够尽责履职,是否能够实践他们的工作,确保我们可以掌握到民情民意,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功能,将服务市民摆放在优先,是我们非常重视的。所以除了履职监察制度外,我们也有一系列的举措,包括设立一个区议员流动会客室,要求区议员提交工作报告,要求区议员在上任三个月内要尽快开设地区办事处,目的都是希望他们能够尽责履职,让他们的工作可以符合市民的期望,令到我们可以充分掌握民情民意,协助特区政府施政,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记者:你好,想问问打风的安排,民政处会有什么工作?特别是这次的台风,好像是凌晨时分最接近香港,有几多区已经做好准备工作?还有区议员、关爱队是否会在凌晨时分出动?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大家应该知道,政务司司长昨日已经召开会议,督导各个部门做好应对工作。而民政事务总署亦联同18区民政事务处做了相关的工作,尤其是各区民政专员会联同当区区议员、三个地区委员会委员和关爱队队员在地区先做好预防工作,包括找出一些是否容易出现水浸的地方,或可能会在台风时有突发情况的地点做足准备。在此我要多谢区议员、关爱队成员和地区委员会的委员,这几天他们都很忙,大家可能都知道当有突发天气情况出现时,通常受影响很多都是乡郊,所以我们要多谢民青局的好伙伴,乡议局、各个乡事委员会及村代表等,他们都很帮忙,在区和村内,特别是比较偏远的郊区,他们会联络村民,为他们做足准备。还有在容易水浸的地方帮忙搬沙包,防止水浸影响到居民,亦在低洼地区,渠务署之前已经做了水闸的位置协助村民上水闸等,可以说地区都是总动员做好预防工作。我们希望预防工作做得更好,将对市民的影响减到最低。正如我刚才所说,在司长的督导下,民政处已经做好各项预备的工作。而当台风悬挂时,各区民政处会在地区开放社区会堂或社区中心作为庇护中心,会有同事或关爱队成员在现场当值协助受影响的市民。

记者:想问问区议员的案件,这宗案件在今年五月已经有裁决,想知道委任的委员会是要调查什么内容?以及委员会成员是什么人?为什么等到有区议员联署才调查?为什么不在有裁决结果时就调查?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先回答你最后一个问题,简单来说,香港是法治社会,一定是依法办事。成立监察委员会的制度根据《区议会条例》(第547章)第72C条,清楚说明委任监察委员会的程序及如何向区议员发起调查程序,另外要按照《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各项的程序。当收到三位区议员和区议会主席的联署,我们按照《条例》委任监察委员会,而监察委员会的成员组成,《条例》亦有说明,监察委员会五名成员包括一位非担任区议员的人士及四位涉事当区外的区议会议员。监察委员会的成员名单昨日已在新闻稿公布。我们按照《条例》要求成立监察委员会,五名成员包括一位非担任区议员的人士及四位涉事当区以外的区议会议员。至于调查的内容,正如我刚才所说,他们最主要调查究竟区议员的行为是否构成行为失当,这正正是监察委员会会考虑、研究、调查的工作范畴。我们亦要让监察委员会做这方面的工作。《条例》列明监察委员会构成、组成和组成的方法,以及怎样构成需要委任的监察委员会,正正就是要确保所有工作都有公正性和独立性,令调查可以看到有关区议员的行为是否需要处理,一切都按照《条例》进行。我必须要强调为什么会有履职监察制度,正正是因为特区政府非常重视区议员的行为操守及他们是否能够尽责履职,确保区议员可以发挥到《基本法》第97条,作为一个非政权性区域组织的谘询和服务功能,谢谢。
 
2025年7月19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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