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医务卫生局局长就恢复二读辩论《2025年辅助医疗业(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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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今日(七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恢复二读辩论《2025年辅助医疗业(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

主席:

​  我衷心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林哲玄议员、副主席陈永光议员,以及委员会的各位委员、立法会秘书处和法律顾问,让《2025年辅助医疗业(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亦非常感谢刚才在二读辩论过程中,多达14议员先后发言表示支持《条例草案》,以及提出许多宝贵意见。

  《条例草案》于今年三月提交立法会首读及二读,主要建议包括:

(一)以医疗界别常用的「专职医疗业」一词取代过往「辅助医疗业」的称号,反映业界在医疗体系日益重要及专门化的角色;
(二)容许患者在指定条件下,无须医生转介直接寻求物理治疗和职业治疗服务,亦即「免转介」安排;
(三)容许特定的专职医疗业人员接受中医师转介,推动跨专业协作;
(四)开辟新途径引入非本地培训的专职医疗业人员,应对本地公营医疗体系日益增加的服务需求;
(五)把持续专业发展订为所有专职医疗业人员续领执业证明书的强制要求;以及
(六)更改管理局(辅助医疗业管理局,将易名为专职医疗业管理局)及五个专业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结构,以更好规管业界及推进跨专业协作。

「免转介」接受物理治疗及职业治疗服务

  今次的法例修订,对基层医疗发展的意义非常重大。「免转介」接受物理治疗和职业治疗服务的安排,能让专职医疗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在医疗体系,特别是基层医疗,得以更充分的发挥。一方面市民接受服务更便捷,另一方面我们亦通过法例指明容许物理治疗师和职业治疗师直接提供服务的特定情况,确保情况得到妥善处理及跟进,从而保障市民的最大利益。

  在法案委员会审议《条例草案》时,对「免转介」安排有不少讨论。我们在会议上已对议员和业界提出的意见作出回应,在落实「免转介」安排的详情方面,我希望藉此机会向立法会报告,就临床指引或跨专业协作安排而言,基层医疗署已成立专责小组,负责制定适用于基层医疗系统中,评估与处理常见肌肉骨骼疾病的相关临床指引。小组成员包括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专业团体例如香港物理治疗学会、香港物理治疗师协会、学术界例如香港理工大学)、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地区康健中心,以及香港家庭医学学院的代表等。小组已于今年五月召开首次会议,正式启动临床指引的制定工作。正如我们在审议《条例草案》时表示,临床指引公布前将会做好谘询业界的工作。指引的首阶段将涵盖多个重要范畴,以确保其可行性。

  此外,我们亦会做好向基层医疗专职医疗业人员宣传教育的工作,通过多方渠道,确保业界能充分了解并遵守指引中的要求,在令市民接受更便捷的服务的同时,亦能保障患者安全及服务质素。专责小组的目标是在今年内完成首份临床指引的草拟工作,让物理治疗师管理委员会在适当修订专业守则后落实执行。

容许专职医疗业人员接受中医师转介

  对中医业界而言,今次修例亦是意义非凡。容许专职医疗业人员接受中医师的转介,将进一步促使中医师成为本地医疗服务的重要一员。未来,中医师可按照临床需要转介病人接受放射及化验诊断服务,以及物理治疗和职业治疗服务,除有助提升中医临床诊断的准确性及协助监察疗效,亦可让病人更及时地得到跨专业的适切治疗。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和相关专职医疗业的管理委员会已经展开一系列对接工作,以商讨在转介情况下,双方专业在知识、技能、专业能力和操守等方面须达到的专业标准,务求在《条例草案》通过后一年内,就个别基础转介项目的细节达成共识,更新各自的专业守则并落实安排,其后逐步有序扩展转介安排至其他较复杂的项目。

巩固专职医疗业人手

  在巩固专职医疗业人手方面,继我们早前为医生、牙医、护士开辟新注册途径,今次《条例草案》为合资格非本地培训专职医疗业人员新增「有限度注册」的新途径,容许他们受聘于指定机构,包括医管局、卫生署、基层医疗署、香港中医医院,以及培训机构,从事订明类别的工作。有限度注册的有效期最多为三年,期满后视乎指定机构的人力状况可申请续期,但不能自动过渡至正式注册。引入非本地培训的医疗专业人员,是为了填补公营医疗体系人手不足的情况,雇用机构必须优先聘用本地培训专职医疗业人员。

  医管局首阶段将聚焦引入50至100名合资格非本地培训专职医疗人员在医管局工作,这些非本地培训的医护人员不会取代本地的人力资源。

专业规管和发展

  在专业规管和发展方面,《条例草案》将持续专业发展订为专职医疗业人员的强制要求,以维持及提升专职医疗业整体的专业水平,并更改管理局及其辖下五个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结构,以更好规管业界及推进跨专业协作。

  在今次修例过程中,政府就各项建议进行了大量谘询工作,涵盖五个专职医疗业、医学界、中医界、基层医疗从业员,以及病人组织等。不同业界人士对《辅助医疗业条例》(《条例》)修例的不同部分提出了不少建议,有部分共识基础较扎实的,我们今次在修例中已一并处理。现时的《条例草案》是吸纳了不同界别人士的意见而得出的最大共识。我期望议员能够支持通过二读《条例草案》,以及我稍后动议的修正案。

  至于其他今次修例未能处理的议题,包括修订个别专业的名衔及执业范围等,政府建议业界可先在专业内外谘询持份者,包括专职医疗业管理局、相关专业的委员会,及与该专业具协作关系的其他专业,以凝聚共识。政府会继续与业界保持沟通,确保《条例》与时并进,配合业界的最新发展。

  多谢主席,我谨此陈辞。



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