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一题:旧式楼宇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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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郑泳舜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去年四月佐敦华丰大厦发生三级火警,分别导致5名和40名市民死亡及受伤,及后本会于去年十二月通过《2024年消防安全(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让政府可为未能遵从《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的目标楼宇的业主代办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并增加对不遵从消防安全指示等人士所施加的罚则,以提升旧式楼宇的消防安全水平。但据悉现时个别商住和工厂大厦仍出现杂物阻塞公共通道和防烟门没有关闭等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香港消防处(消防处)在今年一月曾表示,当局对约1 000幢风险较高的旧式楼宇进行巡查,并发出了8 600多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通知书),当中「三无大厦」的占比、有多少名人士遭检控及定罪,以及其被检控的原因分别为何,并按全港18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鉴于当局在巡查第(一)项所述的楼宇时,向违规楼宇发出通知书或采取执法行动,截至目前为止,相关楼宇的遵办率为何;当局会否定期再巡查相关楼宇;如会,详情为何;
 
(三)当局在未来一年将主动巡查的旧式楼宇数量为何;
 
(四)鉴于根据政府于去年十二月提交本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的文件,消防处将在《条例草案》通过后的起始阶段,拣选10至20幢旧式楼宇让政府进行代办工程,当局最终选定了多少幢楼宇及其名称,当中有多少幢为三无大厦;有关工程的进度及估算费用分别为何;
 
(五)当局会否考虑增加进行代办工程的楼宇数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据悉消防处正邀请一些旧楼业主参与物联网火警侦测系统先导计划,旨在利用物联网技术,在单位内或楼宇的公共空间安装感应器,一旦有火警发生,感应器会将相关讯息直接传送至消防处,以加快当局进行救火行动的效率,但每区获邀参加该计划的楼宇数量并不多,该计划的详情为何,以及当局以何准则邀请楼宇业主参加?

答覆:
 
主席:
 
  政府十分关心楼宇的消防安全,一直从多方面着手改善旧式楼宇的消防安全水平。
 
  在执法方面,消防处会根据《消防条例》(第95章)处理楼宇内(包括旧楼)的火警危险。一般而言,消防处在进行楼宇内的防火巡查或投诉巡查期间,若发现逃生途径被阻塞或锁上、防烟门被打开或损坏、消防装置或设备未能在有效操作状态或缺乏年检等,会向相关人士发出「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或作出检控。
 
  另外,在法例方面,为提升旧式楼宇的消防安全水平,政府订立《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条例》)(第572章),规定于一九八七年或之前落成的综合用途及住用建筑物(目标楼宇),必须将防火保障提升至切合现代要求。消防处和屋宇署作为执行当局,一直有系统地就全港的目标楼宇进行联合巡查,然后按照楼宇的实际情况和根据《条例》的规定,向业主或占用人发出消防安全指示(「指示」),指明须进行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受《条例》规管的目标楼宇约有14 000幢,截至二○二五年五月底已完成巡查的目标楼宇约11 430幢,发出的「指示」合共超过40万张。在发出的「指示」中,有约四成已获遵办或被撤销,余下约六成正在跟进中,当中有大部分目标楼宇在推展消防安全改善工程方面有积极进展,亦有部分楼宇在遵办《条例》要求方面处于早期阶段,有初步进展;另外有部分楼宇在筹组方面遇到实质的困难,例如有部分业主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络,令他们无法筹组相关工程;而对于没有进展又没有合理辩解的个案,执行当局会陆续向有关楼宇提出检控。
 
  政府一直积极向旧式楼宇业主提供不同方面的支援(包括财政、业主之间的协调和统筹,以及技术方面的支援),以协助业主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为进一步提升目标楼宇的消防安全水平,我们已修订《条例》,而相关的修订条例已在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正式生效,赋权消防处和屋宇署可以代未能符合《条例》要求的业主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代办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向他们收回费用。此外,上述修订条例亦引入不同措施推动业主自行遵从《条例》的要求。消防处和屋宇署作为执行当局正积极落实推行相关针对性的措施。
 
  就郑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因应二○二四年四月发生的华丰大厦火警后,消防处已根据风险为本原则对约1 000幢火警风险较高的旧式商住楼宇进行约8 200次主动巡查,其间消防处发出8 661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当中涉及向「三无大厦」发出的「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的数字,以及成功检控及被定罪的个案数字,按全港区议会分区的分布如下:
 
分区 在消防处共发出的8 661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中
涉及向「三无大厦」发出的「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的数字 成功检控及被定罪的个案数字
离岛 0 0
中西区 71 6
湾仔 23 21
东区 101 1
南区 16 0
九龙城 169 54
观塘 98 14
黄大仙 28 2
油尖旺 416 179
深水埗 1 074 40
荃湾 21 0
葵青 0 0
屯门 0 0
沙田 0 0
西贡 0 0
大埔 14 2
北区 0 0
元朗 81 5
总数 2 112 324

  在检控原因方面,最多的是涉及防烟门的违规情况(涉及259宗),其次为阻塞逃生途径(涉及42宗)及与消防设备违规有关(涉及23宗)。

(二)及(三)就上文(一)提及的主动巡查而言,消防处共发出8 661张「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截至二○二五年六月底,超过九成已获遵办。

  为进一步加强针对目标楼宇内火警危险的执法工作,消防处已于二○二五年三月分别在港岛、九龙以及新界区成立「消防处楼宇改善特别职务队」(名为「分区公众安全队」),完善以地区为本的风险管理工作,在未来一年将主动巡查1 800幢旧式楼宇,加强执法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四)在推行「代办工程」方面,我们已设立一个明确、客观、具透明度的机制,设定门槛及厘定「代办工程」的先后次序。在「代办工程」机制的起始阶段,执行当局会推行先导计划,并已拣选十幢目标楼宇让政府进行「代办工程」,当中有超过一半为「三无大厦」。执行当局计划在二○二五年第三季批出工程顾问及承建商合约;预期承建商将在二○二五年第四季开展工程,并在二○二六年年中前完成第一幢楼宇的「代办工程」。
 
  执行当局正就委聘工程顾问及承建商进行采购工作,因此尚未有工程费用的估算。待执行当局委聘的工程顾问就「代办工程」完成勘察及评估后,执行当局可向相关业主提供工程的初步方案及整体费用的初步工程估算。
 
  正如上文所述,我们修订《条例》除了引入「代办工程」外,亦引入不同措施,目的是推动业主自行遵从《条例》的要求,其中的一项措施是在执行当局的网站发布「指示」等资料,为公众及物业准买家提供目标楼宇遵办《条例》情况的资讯,希望能够进一步推动业主进行工程。为此,消防处和屋宇署已分别在其网站(注)发布关于「指示」或「符合消防安全令」等的资料(即「指示」或「符合消防安全令」涉及的建筑物或其部分的地址、「指示」和「符合消防安全令」的序号、发出日期,以及遵办情况等),令市民(包括目标楼宇单位的准买家/租客)更清楚知悉目标楼宇任何未履行的法律责任,从而鼓励业主遵办《条例》的要求。

(五)推行先导计划时,执行当局会密切留意监察「代办工程机制」的落实和实施过程、与相关政府部门保持紧密协调,以确保有关机制持续有效地运作,并在总结经验和考虑业界对这些工程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后,决定每年进行「代办工程」的数目及时间表,为「代办工程」机制制定长远和整体的策略,藉此协助有真正困难的业主提升旧式楼宇的防火保障。执行当局估计每年可为约20至60幢目标楼宇进行有关工程。

(六)消防处一直与时并进,善用创新科技提升行动效率,便民益民。展望未来,消防处会探讨与电讯商合作推动智慧消防建设,加快数码转型,探索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救援、防火及应急管理方面的创新应用,例如研究利用物联网技术把火警侦测器的数据传送到消防处的系统以期侦测火警等等,目的是在全面提升消防工作的智能化及信息化水平的同时,可提升楼宇的消防安全水平。消防处正就推行相关计划进行前期的筹备工作(包括考虑一篮子因素,例如楼龄、楼层数目以及是否属「三无大厦」等,以拣选合适的楼宇以推行先导计划)。一如推行其他的新措施,消防处在研究上述技术以推行先导计划后,会总结相关经验及检视成效,以考虑相关计划的未来路向。

注:
消防处相关的网站为fsdns.hkfsd.gov.hk/zh-hant/search
屋宇署相关的网站为www.bd.gov.hk/tc/resources/online-tools/search/index.html



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