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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本港长者在内地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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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严刚议员的提问和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2024年施政报告》提出加强长者服务及缔造长者友善的楼宇环境。有意见指出本港长者选择前往内地养老(尤其是在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其他内地城市),不仅能够提升长者的生活品质,也为香港腾出宝贵的生活空间,减轻政府的公共福利负担。此外,近期内地(例如惠州市惠东县、中山市沙溪镇等区域)楼价大幅调整,有市民建议特区政府可研究以较低成本在内地兴建或购买景观较佳、租金实惠和室内环境更宽敞明亮的楼宇以作公共租住房屋(公屋),为本港长者在内地养老提供新的契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收购空置待售物业作为公屋用途,供长者置换其现有的本港公屋,从而鼓励长者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养老;若会,详情为何;

(二)鉴于现时在「大湾区跨境直通救护车试行计划」下,病人可获安排以点对点模式从深圳的指定派送医院直接运送到香港指定公立医院,政府会否进一步深化有关合作机制,于今年扩大该试行计划的覆盖范围至大湾区其他主要城市并涵盖急症个案,让在该等城市养老的患病长者,在有需要时可获安排紧急载送回港,以增加他们北上养老的诱因;及

(三)会否加强与大湾区内地城市的协作,例如共同推动遥距诊症及人工智能问诊等以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并促进乐龄科技及相关产业发展,从而更好地支援港人在该等内地城市养老?

答覆:

主席: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香港和内地发展的大前提下,增加与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地城市的合作,为选择在内地工作、居住或养老的香港市民提供额外选择和便利。

  就严刚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房屋局、劳工及福利局、卫生署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后,现回覆如下:

(一)房屋局一直配合各项推行的策略和政策以应对人口高龄化问题。为加强支援选择在内地养老的长者,房屋局为领取可携现金援助而须交回所租住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或删除户籍的长者提供弹性安排。顾及香港长者移居内地后可能遇上适应问题,香港房屋委员会及香港房屋协会容许长者保留其公屋单位或户籍不超过六个月,宽限期由长者离开香港的日期开始计算。上述措施既可以减少长者移居内地的顾虑,亦有助释出公屋单位以供流转。

(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研究开展非急重病人跨境陆路转运,探索在指定医院开展跨境转诊合作试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也在二○二三年《施政报告》中提出要探讨大湾区医院之间救护车跨境转运病人的安排。在国家多个部委支持下,香港特区政府联同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以及澳门特区政府于二○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正式推出为期一年的「大湾区跨境直通救护车试行计划」(「试行计划」)。

  「试行计划」先实行跨境直通救护车由深圳和澳门的指定派送医院(即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港大深圳医院)和澳门仁伯爵综合医院)转运病人到香港的指定公立医院。经指定跨境合作医院团队评估及同意,有特定需要及临床状况合适(包括情况相对稳定)的病人可安排以「点对点」模式于指定医院之间直接转运到香港,无需在口岸转换救护车,从而减低病人在运送过程的风险。至于有突发紧急医疗需要人士应到最就近的医疗设施接受治疗。因此,「试行计划」不会涵盖急症个案。

  视乎「试行计划」的成效及运作经验,粤港澳三地政府会考虑如何扩展「试行计划」,例如增加指定医院(包括深圳以外的大湾区内地城市)及/或将「试行计划」扩展至双向安排。

(三)正如上文所述,香港特区政府会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强与大湾区内地城市的协作。事实上,香港与内地各自的资源及需要、相关法规和规管制度不同,香港特区政府会在确保跨境措施切实可行及对双方有利的情况下,探讨跨境便利措施。

  具体而言,政府持续推行多项措施便利香港长者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养老,包括提供资助院舍照顾服务和可携现金援助等。其中,「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为合资格接受资助院舍照顾服务的香港长者提供多一个选择。劳工及福利局与广东省民政厅二○二三年十一月签订《有关扩展「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合作意向书》,合作在大湾区内地城市物色由内地机构营办的合适养老机构加入计划。在有关当局协助下,参加计划的在粤安老院增至15家,分布在六个大湾区内地城市。政府自今年五月委托非政府机构向参与计划的长者和其家人提供关顾支援服务,并将在今年年底推出为期两年的试行安排,分担参与计划的长者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障政策下须自付的部分医疗开支。

  医疗服务方面,香港特区政府提供的公营或资助医疗服务,以照顾香港本地市民为基础,而非香港市民在内地或海外的医疗需要。虽然如此,政府近年积极推动大湾区医疗合作,为不时往返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或生活的香港市民提供额外选择,让他们可于内地指定服务点使用与在港相若的资助医疗服务,但有关措施亦并非为要全面照顾选择在内地定居的香港市民所使用的医疗服务。例子包括:

(1)政府在二○二四年推行「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扩大长者医疗券(医疗券)适用范围至七间位于大湾区内地城市的综合医疗/牙科服务机构,为合资格香港长者提供更大的便利和灵活性,让他们可在更多大湾区内的服务点善用医疗券,使用基层医疗服务,以提升健康。政府已于今年五月公布扩展该试点计划,新增12间试点医疗机构至大湾区九个内地城市全覆盖。12间新增试点医疗机构当中,四间(包括两间位于珠海及各一间分别位于中山和广州)已分别于六月二十六日及七月九日起开展服务,而另外两个位于佛山的新增服务点亦将于七月十七日开展服务。其余六间试点医疗机构预计于今年下半年可以陆续开展相关安排,届时连同港大深圳医院的一院两点,合资格长者可以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合共21个服务点使用医疗券。

(2)政府今年三月宣布延展「支援粤港澳大湾区医院管理局病人先导计划」至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以便利合资格的医管局病人可选择于大湾区指定协作医疗机构接受资助诊症服务。此计划为香港市民接受医管局服务时提供更多选择,计划目前适用于港大深圳医院。政府与医管局会每年检讨该先导计划的成效和涵盖服务范围,适时作出调整。

(3)为了便利长者安全地跨境使用电子健康纪录,获取更连贯的医疗服务,政府已在二○二四年七月起陆续于港大深圳医院和「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下七间医疗机构推行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的「跨境健康纪录」及「个人资料夹」功能。两项功能今年会陆续扩展至该试点计划下的新增医疗机构。此外,长者和其照顾者亦可利用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查阅医疗券余额和使用纪录,以及随时取览储存至医健通的个人药物纪录、敏感及药物不良反应等重要资料。

  另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于二○一九年发布《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容许符合资格的香港居民在内地可以参加国家医疗保险。
 
2025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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