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十题:市民拥有自置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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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洪雯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局局长何永贤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一九九八年发表《香港长远房屋策略白皮书》,为提升市民拥有自置居所订立具体指标,以期在二○○七年年底前,全港七成家庭能拥有自置居所,但政府于二○○二年因重新定位其房屋政策而放弃该目标。而政府于二○一四年公布新的《长远房屋策略》(《策略》)后,至今也再无提出订立家庭自置居所比率的目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过去10年,每年(a)拥有自置居所的住户数目、(b)其自置居所的类型(包括(A)私营房屋、(B)资助出售房屋,以及(C)临时房屋),以及(c)持有按揭的住户数目为何;如有统计,按不同年龄组别(即(i)35岁以下、(ii)35岁至45岁以下、(iii)45岁至55岁以下、(iv)55岁至65岁以下,以及(v)65岁或以上)以下表列出分项数字;如没有统计,原因为何;
年份:
| 年龄组别 | (a) | (b) | (c) | ||
| (A) | (B) | (C) | |||
| (i) | |||||
| (ii) | |||||
| (iii) | |||||
| (iv) | |||||
| (v) | |||||
| 总数 | |||||
(二)有否统计过去10年,每年本地自置居所住户的每月入息中位数及每月按揭还款中位数分别为何;如有统计,详情为何;如没有统计,原因为何;
(三)鉴于有意见认为自置居所可提升市民对社会的归属感,并建立强烈的工作价值观,但根据立法会秘书处于二○二一年三月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及政府统计处数据,近年本地整体自置居所比率和35岁以下青年拥有自置居所的比率均有所回落,当局未来会否考虑在《策略》中重新订立自置居所比率;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目前有哪些具体措施鼓励市民自置居所,以及有关措施的效果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的房屋政策一直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本届政府从土地供应着手,在各环节提量、提速、提效、提质。在这三年不懈努力下,公营房屋(包括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和资助出售单位)落成量已完全扭转了「头轻尾重」的情况。连同「简约公屋」在内,未来五年(二○二五/二六至二○二九/三○年度)总体公营房屋(亦包括公屋和资助出售单位)供应量将达197 000伙,较本届政府上任时的五年期(二○二二/二三至二○二六/二七年度)大幅增加了85%。此外,我们亦成功将轮候公屋的时间封顶,由高峰6.1年下降至5.3年。「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的超额认购倍数已由「居屋2019」最高的62倍大幅下降至「居屋2024」的14倍。展望未来,随着各个公营房屋(包括公屋和资助出售单位)及「简约公屋」项目陆续落成,公屋综合轮候时间会逐步下降。因此,我们更有「底气」提供更多资助出售单位,进一步满足市民的置业需求。
现时,约一半的住户居住在自己拥有的物业。对大部分市民而言,置业是人生重要的决定,涉及多方面的考虑,例如家庭及子女生育计划、对更独立的现代生活方式的追求等。对于未能负担私楼的中低收入人士而言,资助出售单位是他们实现置业梦想非常合适的第一步,因此我们一直致力完善房屋阶梯,透过提供不同种类的资助出售单位,回应不同收入家庭的置业愿望,鼓励各个阶层的市民按自己的能力上进上流。
就洪雯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政府统计处,我们现回覆如下:
(一)和(二)有关过去10年本港家庭住户自置居所及相关的人口和社会经济特征的统计数据,可参考政府统计处「2016年中期人口统计」及「2021年人口普查」的结果。按户主年龄组别及房屋类型划分的自置居所家庭住户数目列于附件一。在对上的五年间,自置居所家庭住户数目及拥有资助出售单位的住户数目分别上升了超过80 000户和近30 000户,升幅分别达6%及7%,反映更多家庭拥有了自己的物业。自置居所家庭住户的每月收入中位数,和每月按揭供款及借贷还款中位数列于附件二。
值得注意的是,在二○一六年至二○二一年间,每个居屋销售计划平均只推售约4 200个单位,超额认购倍数平均高达约43倍。然而,本届政府非常有决心解决香港的房屋问题,因此在未来五年(即二○二五/二六至二○二九/三○年度),除了公屋/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单位外,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和香港房屋协会将会有约56 500个资助出售单位落成,即每年平均约11 000个单位,是本届政府上任前的2.6倍。
(三)及(四)正如上述所言,本届政府非常有决心解决香港的房屋问题,我们亦十分关心青年人。因此,我们推出多项政策措施,从供应、编配以及财务安排多方面协助市民(特别是青年人)实现置业梦想。自本届政府上任以来,已有超过33 000个申请者购买资助出售单位,可见以往十多年来中低收入家庭置业难的情况,已经在本届政府各个团队齐心一致努力造地建屋下,被大力扭转。随着资助出售单位的供应未来会进一步增多,以后十年市民就更能感受到拥有自置居所后所带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更多家庭得以在这个城市安居乐业。
此外,在供应方面,行政长官在二○二四年《施政报告》中已公布,房委会会调整公屋(包括绿置居)和资助出售单位的比例,由七比三逐步调整至六比四,增加资助出售单位的供应。在未来五年(即二○二五/二六至二○二九/三○年度),房委会和香港房屋协会将会有约56 500个资助出售单位落成。正如上述所指,我们相信由政府主导持续稳定地供应资助出售单位,可带动整个房屋阶梯的流转,协助有需要的人士按各自的需要和能力实现置业梦想。
我们同时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透过一套完整的「组合拳」满足不同市民的住屋需要和诉求,包括将居屋绿白表比例由现时四比六调整至五比五,让更多有意购买居屋的公屋租户向上流;并透过优化销售安排增加青年及屡次向隅者等人士购买资助出售单位的机会。
房委会已由「居屋2024」起,落实二○二三年《施政报告》公布推出的「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在「居屋2024」新推售单位中,预留约四成单位作配额(即2 900个单位),供参加「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和「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合资格申请者搅珠和优先选楼。在「居屋2024」申请期内,房委会共收到约106 000份申请表,其中约50 000份属家庭申请者,当中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及「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的申请共有约19 000份,占家庭申请者约四成。未能在「居屋2024」中成功选购单位的「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合资格家庭,只要他们的子女在日后推出的资助出售单位销售计划的申请截止日期时为三岁或以下,仍可参加「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而获优先选楼。此外,房委会继「绿置居2024」后,亦会由下一期居屋销售计划开始,为前两次曾连续向隅而未能成功购买单位的申请者分派多一个抽签号码,以增加他们成功购买资助出售单位的机会。参考「居屋2024」的数字,假设一切因素(包括申请者人数、年龄等)不变,屡次向隅的合资格「家有初生优先选楼计划」家庭在获得额外一个抽签号码后,购买单位的成功率将提升约60%。
房委会亦一直在定价及财务安排等方面协助中低收入家庭置业。首先,政府在二○一八年修订了资助出售单位的定价机制。资助出售单位定价是以申请人的负担能力为计算基础,与私人房屋市场脱鈎。在现时定价机制下,至少75%推售的单位,可让入息水平达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数的非业主住户家庭,动用不超过其每月入息40%作按揭供款。若以负担能力计算的售价与评定市值比较,最新一期的绿置居及居屋分别等于以评定市值的六折及七折出售。
另外,房委会于二○二四年放宽资助出售单位的按揭贷款安排,包括将按揭保证期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50年,及将按揭还款期由最长25年延长至最长30年,以便一、二手买家向参与提供该等单位按揭贷款的银行和认可财务机构取得按揭贷款。在有关安排落实后,剩余按揭保证期超过十年的居屋/绿置居单位由约14%大幅增至约98%。截至二○二五年五月,二手资助出售单位平均每月成交宗数约360宗,比落实前12个月的平均每月成交宗数约230宗,显著上升约六成。此外,第二市场按揭还款期由最长25年延长至最长30年后,于第二市场购买资助出售单位而申请按揭的买家当中,有超过一半以上的个案的还款期为25年或以上。由此可反映以上措施成功活化第二市场和促进第二市场资助出售单位的流转。
在第二市场方面,房委会亦已由「白表居屋第二市场计划(白居二)2024」起,大幅增加1 500个配额至6 000个,并将新增配额全数拨予40岁以下的青年家庭及一人申请者。「白居二2024」的所有申请中,超过八成,即约28 000份申请为选择参加「青年计划(白居二)」的青年申请者,反映有关计划深受青年人欢迎。
此外,政府亦透过「港人首次置业」(「首置」)项目,协助既不符合申请居屋资格、又未能负担私营房屋的较高收入人士,回应他们的置业期望。除了市区重建局首两个已推售的「首置」项目(即「焕然懿居」第一和第二座,以及「焕然懿居」第三座)共售出超过600个「首置」单位,政府正推展另外数个「首置」项目,于未来数年起合共提供约5 000个「首置」单位。而过去所推售「首置」单位的申请人以及最终买家,有大约八成半是40岁或以下青年。我们相信这项措施可以协助另外一批收入较高但仍未能负担私营房屋的中层青年人置业,给他们更多不同的选择。
因应整体楼市情况的变化,本届政府自二○二四年二月起撤销所有住宅物业需求管理措施;香港金融管理局亦自二○二四年十月起修订了物业按揭贷款的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措施,将最高物业按揭成数和「供款与入息比率」上限回复至二○○九年开始实施逆周期措施以前的水平,即不论物业价值,按揭成数上限一律调整至七成,供款与入息比率上限一律调整为五成,便利不同置业需要的人士。个别人士更可按自身需要,透过按揭保险计划借取高成数的按揭贷款,其中有固定收入的首次置业人士购置价格为1,000万港元或以下的物业,按揭成数可高达九成,大大减轻首期负担。
此外,为减轻购买较低价值物业人士的负担,政府自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调整买卖或转让住宅及非住宅物业须缴付的从价印花税的税阶,将征收100元物业印花税适用的物业价值上限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对有意置业的人士有一定帮助。就资助出售单位而言,绝大部分定价都低于400万元,买家已能受惠于上述印花税降至100元的措施,最多可以节省达五万九千多元。而根据税务局的资料,在二○二五年三月至五月,住宅物业价值在300万元以上至400万元之间加盖印花的买卖合约宗数共3 780宗,相比去年同期(二○二四年三月至五月)的2 183宗,显著上升了超过七成之多。
我们会继续按物业市场的发展、不同市民的置业需求等各项因素,持续检视各项安排是否有优化的空间。
完
2025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