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一题:院舍的护理员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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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各类院舍的护理员人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截至该年年底)及现时,全港院舍的(i)本地护理员和(ii)输入护理员人数为何,并按院舍类别(即安老院、残疾人士院舍及护养院)及院舍营运模式(即(a)津助院舍、(b)合约院舍、(c)非牟利自负盈亏院舍,以及(d)私营院舍)(如适用)列出分项数字(以表一列出);
表一 院舍类别:
| 院舍营运模式 | 二○二二年底 | …… | 现时 | ||||||
| (i) | (ii) | 总数 | (i) | (ii) | 总数 | (i) | (ii) | 总数 | |
| (a) | |||||||||
| …… | |||||||||
| (d) | |||||||||
| 总数 | |||||||||
(二)「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特别计划」)的第一轮至第六轮申请的(i)申请个案数目、(ii)申请输入的护理员人数(按新配额及续约配额列出)、(iii)获批个案数目及(iv)获批输入的护理员人数为何(按新配额及续约配额列出),并按第(一)项所述的三类院舍类别及四类院舍营运模式(如适用)列出分项数字(以表二列出);以及不获批申请的主要原因为何;
表二 院舍类别:
| 院舍营运模式 | 第一轮 | …… | 第六轮 | ||||||
| (i) | …… | (iv) | (i) | …… | (iv) | (i) | …… | (iv) | |
| (a) | |||||||||
| …… | |||||||||
| (d) | |||||||||
| 总数 | |||||||||
(三)自「特别计划」推行至今,当局在处理每轮申请期间,按抽查本地招聘纪录机制向申请院舍进行抽查行动的以下资料:(i)抽查人员的人手编制及实际员额、(ii)被社会福利署发信要求提交本地详细招聘纪录的院舍数目及(iii)其占申请院舍总数的百分比为何;该等抽查中,当局有否发现院舍怀疑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任何事项等不当行为;如有,详情为何,包括个案数目和性质,以及当局有否对涉事院舍作出行政制裁或检控,并按院舍类别和院舍营运模式列出分项资料;
(四)根据「特别计划」规定,院舍不得以输入护理员取代原来在职的本地护理员,以及须符合本地雇员与输入护理员的指定人手比例,自特别计划推行至今,当局发现多少间院舍涉嫌或被证实违反上述规定,以及有关的跟进行动详情(包括向违规院舍发出书面警告及作出行政制裁的个案数目)为何,并按院舍类别和院舍营运模式列出分项资料;
(五)自「特别计划」推行至今,当局就输入护理员的工作地点及雇主在香港为其提供的居所进行巡查行动的以下资料:(i)巡查人员的人手编制及实际员额、(ii)巡查行动次数、(iii)巡查的工作地点及(iv)雇主提供的居所数目为何;
(六)自「特别计划」推行至今,政府(i)在第(五)项所述的巡查期间及(ii)循其他途径,分别接获多少宗涉及输入护理员劳工权益被剥削的投诉,以及该等投诉的主要性质为何;当局就(i)及(ii)所接获的投诉向涉事院舍作出行政制裁或提出检控的数目分别为何,并按院舍类别和院舍营运模式列出分项资料;该等检控个案中,被定罪个案数目和平均判罚为何;及
(七)鉴于有意见指出目前「特别计划」下院舍输入护理员所规定的工资中位数低于市场水平,普遍资助院舍所聘本地护理员的薪酬远高于该工资中位数,令院舍缺乏动力聘请本地员工,当局会否考虑就不同营运模式院舍的输入护理员制订对应的合适工资中位数,以加强保障相关本地护理员;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为应对院舍人手不足和新增的人手需求,以及协助院舍业界提升服务质素,政府二○二三年六月推出「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特别计划」),在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的前提下,适度容许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推出时设有7 000个输入配额,包括原有经「补充劳工计划」已输入的约4 000名护理员。有关名额于二○二四年上半年接近用罄。政府在检视业界对护理员的需求和人手供应情况后,同年七月公布把配额上限提高至15 000个,在随后三年分批提供予院舍申请。
就议员的提问,综合社会福利署(社署)、劳工处及政府统计处(统计处)的资料及数据,现答覆如下:
(一)至(三)过去三年全港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所聘用的本地及输入护理员人数载于附件一。「特别计划」首五轮的申请和审批结果详情载于附件二,其中约400宗个案遭拒绝,不获批的主要原因包括该轮申请可获分配的配额已用罄或申请不符合「特别计划」的规定。第六轮申请在二○二五年五月六日截止,社署正处理约500个新配额申请。
社署有五名人员专责推行「特别计划」,包括社会工作主任职系、行政主任职系及文书职系的人员。为保障本地劳工的就业机会,社署会抽查申请参与「特别计划」的院舍所递交的「本地招聘确认书」,确保院舍已经通过社署署长指定途径招聘本地人手,但未能填补空缺。至二○二五年三月,社署共抽查约300份院舍本地招聘记录,占申请总数超过一成,没有发现院舍蓄意或存心提交不正确资料,该段期间也没有院舍遭行政制裁。
(四)至(六)劳工处共有37名劳工督察负责巡查输入劳工的工作地点及雇主在香港为输入劳工提供的居所。过去两年,劳工督察共进行4 407次有关输入护理员的巡查(包括补充劳工计划/优化补充劳工计划以及「特别计划」下的个案),包括2 298次雇佣地点巡查及2 109次居所巡查。巡查如发现输入劳工的雇佣权益受损,劳工处会立即跟进调查。视察巡查过程中收到的投诉已计入整体投诉个案数字。
自二○二三年六月推出「特别计划」至二○二五年五月,劳工处和社署共接获47宗怀疑院舍违反法例或「特别计划」规定的投诉。投诉事项主要涉及工资(包括工资回扣及短付工资)及工作安排。上述投诉个案中,有八宗涉及院舍涉嫌以输入护理员取代在职本地护理员,其中七宗投诉已完成调查,并没有发现违规事项,而余下一宗仍在调查中。同期,劳工处成功检控一名在「特别计划」下聘用输入护理员的雇主,该雇主违反《雇员补偿条例》,未有投购有效的雇员补偿保险,被法庭判处罚款2,500元。社署正审视有关个案,会按情况考虑施加行政制裁。
自「特别计划」推出至今,投诉、检控及定罪个案的数字按年表列如下:
| 二○二三年 (由六月推出 「特别计划」起) |
二○二四年 | 二○二五年 (至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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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疑院舍违反法例或「特别计划」规定的投诉宗数 | 0 | 34 | 13 |
| 涉及违反劳工法例而被检控的个案宗数 | 0 | 1 | 0 |
| 涉及违反劳工法例而被定罪的个案宗数 | 0 | 1 | 0 |
(七)「特别计划」规定,本地护理员的薪金必须不低于输入护理员,而输入护理员的薪金不得低于统计处最新编制的护理员每月工资中位数(注一)。护理员每月中位工资根据统计处在五月至六月期间进行的「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所搜集的数据编制而成,统计处多年来均沿用此方式统计不同行业的工资中位数。就院舍护理员的工资中位数而言,抽样的院舍包括津助/合约和私营/自负盈亏安老院。
鉴于津助/合约院舍一般可提供更好的薪酬待遇吸引本地求职者,政府推出「特别计划」时,规定这类院舍须采用较低的输入护理员比例,即每聘请两名全职本地员工才可申请输入一名外地护理员(即2:1),而私营/自负盈亏院舍的适用比例则为1:1。至二○二五年六月底,社署向院舍业界共批出约8 300个配额(包括续约配额),当中津助/合约院舍所占的配额约两成,而私营/自负盈亏院舍则占近八成。此外,根据「特别计划」的规定,雇主只可在未能招聘本地护理员的情况下申请输入外地护理员。院舍业界普遍认为申请输入护理员的门槛和实际成本不低。获准输入护理员的雇主须为输入护理员提供住宿。输入护理员如生病或受伤,无论是否因受雇而引致,雇主须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如雇主为输入护理员提供膳食,则必须是免费的。院舍亦须为每名输入护理员每月缴付$400「雇员再培训征款」。
注一:根据统计处最新数字,二○二四年护理员每月中位工资为$15,120元(以最近的十位数显示)。
完
2025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0分
香港时间12时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