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务处调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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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宣布,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将于今年九月八日调整部分服务收费,包括签发签证/入境证和旅行证件,以及送递旅行证件到香港以外地方等。

  发言人说:「政府按『收回成本』和『用者自付』原则厘订及检讨各项收费,而各项政府收费一般应订于足以收回提供物品或服务全部成本的水平。」

  根据最近的成本检讨结果,签发签证/入境证和旅行证件,以及送递旅行证件到香港以外地方等服务的收费都不足以收回全部成本。

  发言人补充:「由于考虑到一次过把所有收费调整至收回全部成本的水平并不切实可行,故有关项目的收费将调高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十一不等,以期逐步收回全部成本。收费项目对大部分市民的日常生活影响轻微,对一般营商活动影响亦有限。」

  入境处会定期检讨各项服务的收费安排,以期提供更具成本效益和质素更佳的服务。该处已采取积极措施以控制服务成本。

  与收费调整相关的法例修订建议将于今年七月二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收费调整将在有关立法程序完成后生效。有关服务的现行及调整后收费列于附件。



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