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全面调查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处理及回覆巿民投诉的程序和机制(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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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陈积志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宣布展开全面调查,详细审研现时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物监局)处理及回覆巿民投诉的程序和机制。
物监局是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成立的法定机构,肩负规管在香港特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司及从业员和推动业界专业化发展的责任。任何人士可对涉嫌干犯违纪行为,或不再符合持有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牌照所须符合的任何订明准则的持牌人作出投诉。物监局如有合理因由怀疑当中涉及违规事宜,可根据《条例》进行调查。然而,有资料显示,物监局在收到巿民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投诉后,跟进多月仍未有结果,其间又没有交代进展,引起不满。
陈积志表示:「安居乐业是不少巿民的理想和目标。但是否能够安居,须视乎物业管理服务的质素。物监局专责监管物业管理服务业,有责任带领业界包括物管公司和从业员朝专业化优质化发展,为市民提供高质素的物业管理服务。有资料显示物监局接获投诉后,未能在该局网页公布的六个月服务承诺时限内给予调查结果和回覆,只是重复表示仍在跟进个案。因此,我决定展开这项全面调查,详细审研现时物监局处理及回覆巿民投诉的程序和机制,以及探讨当中有否改善空间,提出适切改善建议,优化物监局为巿民提供的服务。」
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以书面提出意见。请于二○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或之前把意见送达申诉专员公署:
地址: 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
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0楼
传真: 2882 8149
电邮: cid-pmsa@ombudsman.hk
完
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15分
香港时间16时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