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粤港及深港联合资助项目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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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请必须符合特定专题/主题,并由香港与内地的申请机构共同提出,以及分别向创科署及内地当局提交。
为便利参与机构及公司提交资助申请,「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计划」和「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已合并为「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支持及鼓励香港和内地的大学、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加强合作。新计划分为三个项目类别:
(一)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项目(与国家科学技术部共同征集);
(二)粤港联合资助项目(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共同征集);以及
(三)深港联合资助项目(与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共同征集)。
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项目的申请详情将于稍后公布。
计划详情载于创新及科技基金网页(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supporting-research/mhktcfs/index.html)。如有查询,请联络基金秘书处(电话:3655 5678;电邮:enquiry@itf.gov.hk)。
完
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30分
香港时间14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