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医药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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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据悉,全球有不少地方已实施医药分家制度(即医生负责诊症和处方,而患者凭处方到社区药房配药)多年。有意见认为,此制度有提升用药安全和专业分工、避免用药受局限、推动患者分流、减少利益冲突,以及降低医疗成本等正面作用。然而,有本港的药房和药剂业界及社会人士争取香港实施有关制度逾廿年,政府至今未有确切回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研究,现时内地和海外有哪些地方已经实施或正计划实施医药分家制度及其效益;
(二)鉴于有意见指出,本港公营及私营医院已实施由医生负责诊症和处方、药剂师负责配发药物的安排,而药剂师作为市民服用药物前的最后专业把关者,已将与药物有关的医疗事故风险大大减少,当局仍未将有关安排扩展至医疗系统各层面(包括让病人凭公立医院医生或私人执业医生的处方于合资格社区药房配药)的原因为何;
(三)过去10年,有否研究或采取具体行动,以在本港实施医药分家制度;如有,详情(包括多年来未有在香港实施相关制度的原因)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参考其他已实施医药分家制度的地方的成功经验,尽早在香港实施该制度;如会,详情和实施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邵家辉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卫生署、基层医疗署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后,现回覆如下:
一般而言,「医药分家」是指一般情况下只容许医生为病人作出诊断病症和开出处方,而配发药物给病人的工作则必须另行由注册药剂师或其监督下的配药员进行。换言之,实施「医药分家」安排即表示需要把配药这项医生一直以来可以负责的工作,以法定形式指定由注册药剂师分开施行,同时规定医生(包括家庭医生)诊所如无注册药剂师不得安排配药。
政府留意到部分欧美国家和邻近地区(包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实施「医药分家」模式,主要目标是让医生和药剂师能专注其专业范畴,希望藉此提升用药安全。然而,这些地方仍有特定情况容许医生提供药物给就诊病人,这些地方的实行经验亦显示「医药分家」可能降低市民配药的便利性,有机会使医疗成本上升,并对市民求医习惯带来重大改变。事实上,世界各地的医疗体系(包括诊症和配药的分工)均有所不同,必须结合当地的专业发展、社会需求和城市规划来制定合适的政策,因地制宜,平衡专业分工与便民需求,才能有效优化医疗资源分配,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效率与安全性。
现时香港的公营医院、公营诊所及私家医院均一直采取由医生负责诊症和处方,药剂师负责配发药物的安排,以切合实际需要。在私家医生诊所方面,病人亦有权选择要求私家医生开出处方,由病人自行到社区内的持牌药房由药剂师配发药物。政府一向十分重视私营诊所的配药安全。为确保对病人的保障,香港医务委员会制定的《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守则》)包括有关向病人配处药物的规定。根据现行的《守则》(二○二二年十月修订)第9.2节规定,医生如为病人配处药物,医生本人有责任确保药物符合处方内容并已妥为标签,然后才发给病人。医生应该订立适当的程序,并参照香港医学会发出的《良好配药操作手册》的规定,确保药物妥为标签及配处。
香港医疗专业水平高,现行法例及相关医疗人员规管措施一直以来有效保障药物安全。在考虑任何改变诊症和配药的安排时,应着重医生、药剂师和其他医疗专业人员之间的合作,并以病人的福祉为依归。在香港实施「医药分家」对于现时医疗系统内医生的角色、医护专业人力需求及配套设施,以至基层医疗服务安排和成本效益等有深远影响,必须从长计议。
政府现时没有计划强制实行「医药分家」,但会在推动基层医疗改革时令社区内家庭医生和其他医护专业,在提供全面和连贯的基层医疗服务上加强协作,包括继续实施一系列「医药协作」安排,利用好社区内的持牌药房和药剂师,进一步便利市民诊症配药、降低医疗成本,并确保求医用药的安全性,同时让市民可选择其配药安排。具体例子包括:
(1)药剂师在基层医疗系统中一向在不同层面发挥积极作用,包括支援家庭医生监察药物依从性,以及与护士等医护专业在促进健康和健康教育上合作,以互补协作的模式协助预防和管理疾病、推广药物安全、戒烟和疫苗接种。目前社区的专业药剂服务及药物配发服务亦未尽其用,药剂师于基层医疗的角色亦有待加强。政府正按《基层医疗健康蓝图》推动建立以社区为本的跨医疗专业团队,当中会加强药剂师在跨专业医护管理的角色,同时会推动社区药房的发展,让市民可以选择在社区接受药物谘询服务,达致「小病在社区」的目标,具体措施包括:
(i)政府正筹备于二○二五年第四季制订社区药物名册,以及于二○二六年第四季分阶段推出社区药房计划,让市民可选择透过家庭医生和社区药房,更便捷地获得价格相宜的基层医疗药物,药剂师亦会在过程中定期检视病人的用药剂量和疗效,从而改善病人的用药情况及减少药物浪费;
(ii)基层医疗署正拟订《基层医疗社区药房指引》,建立社区药房的服务标准和质素保证,以及规范社区药房与基层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协作模式;基层医疗署亦将会安排为药剂师、药剂系学生和专业人员提供培训课程,并把该课程纳入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未来认可持续进修的要求,为制定涵盖药剂师的《基层医疗指南》作准备;以及
(iii)地区康健中心会与社区药房组成网络,加强社区药物配发和药剂谘询服务,强化地区康健中心作为基层医疗服务枢纽的同时,也为市民提供专业的药剂服务。
(2)现行医管局的药物送递服务下,病人可以就诊后安排把药物送递至家中或指定地址,或到医管局协作药房领取药物,使用者需支付药物费用及送递费。当社区药房计划推出后,计划下的药剂师亦可为合资格的医管局病人提供指定药物名单中的药物覆配服务,包括有需要时服用的药物和一些治疗慢性疾病的药物,并可分期向病人配发,而病人只需要付医管局的药物费用,无需额外支付送递费。
(3)药物管理是病人护理的重要一环。在「医健通+」五年发展计划下,政府会通过医健通平台的数据连接,整合不同医护提供者的药物纪录及相关医疗服务。政府亦会研究推出电子处方,实现医护提供者、药房及相关持份者之间安全、实时和双向的药物纪录连接,从而提高处方准确性、流程效率及药物安全。为配合有关发展,政府今年已向立法会提交《2025年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修订)条例草案》,为经由医健通签发或认证的电子医疗文件提供清晰法律框架,并在合适的情况下,让政府指定医健通作为某些医疗文件的单一签发平台,以便集中管理和支援使用流程。
在上述的社区药物名册和社区药房计划下,「医健通+」作为支援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要平台,将担当医管局、社区药房及相关医护提供者之间的关键桥梁。政府会配合未来社区药房及基层医疗服务的协同发展,连结及整合医管局及不同医护提供者的药物纪录,支援药物处方及配药等药物管理流程。另外,上述《基层医疗指南》分支指南内的服务提供者均需要参与医健通,促进数据互通以提升医疗服务的连贯性。
(4)就第二层及第三层医疗涉及医院和专科服务,政府一直致力提高私营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让市民按其需要作出医疗决定前,已能掌握更充分的价目资料,事先预备所需的费用。医务卫生局于今年五月九日向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简介初步立法建议及长远优化措施,包括推动医疗服务范围及收费项目标准化,涵盖监察药物的处方和收费情况。政府正陆续约见持份者,包括医疗卫生界、保险业界、病人组织和学术机构等,就构思详情进行更深入谘询,以期于二○二六年提交规例草案,逐步落实相关优化措施。
完
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5分
香港时间17时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