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进一步减低发电厂排放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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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份技术备忘录》是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条例》)颁布,把电力行业于二○三○年及以后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每年排放总量上限分别减低至2 302吨、8 350吨和317吨,与现有《第九份技术备忘录》内所载列的二○二六年电力行业排放总量上限比较,分别进一步收紧19%、25%和14%。
环境及生态局(环境局)发言人表示:「在厘定新排放限额时,我们已考虑本地用电需求、两间电力公司燃气发电量(包括其兴建新燃气发电机组以取代燃煤发电机组的进展)、现有发电机组的排放表现、预计供港核电及清洁能源,以及可再生能源的预计发电量等因素。政府亦一直要求两电在设计及营运上采用最切实可行的方法,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
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正兴建一台新燃气发电机组,预计于二○二九年投产,届时一台现有燃煤发电机组会相应退役。至于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电),由于大型基建发展项目(如北部都会区)所带动,预期二○三○年至二○三一年间的用电需求会较《第九份技术备忘錄》的预测上升约9%。中电将增加现有燃气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以应付新增用电需求,并将从内地输入更多零碳能源。措施均可进一步减少两电依赖燃煤发电,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发言人补充说:「香港的空气质素近年持续改善,二○二四年录得一般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浓度较二○○四年下降约45%至88%;低能见度时数亦从二○○四年的高峰水平大幅减低约82%。空气质素得到显著改善亦由于政府致力推行减少发电厂排放空气污染物的措施。电力行业在二○二二年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放量分别占全港总排放量的61%、27%和13%,收紧发电厂的排放限额有助进一步改善本港及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素。」
「若有新电力工程,我们会根据采用最新技术兴建的新燃气发电机组的排放表现,分配排放限额。环境局会在二○二七年或之前再次检讨技术备忘录,确保适时修订排放限额。」
新的技术备忘录会在六月四日提交立法会,以期在二○二五年年底前生效。根据《条例》,新的排放限额将由二○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完
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0分
香港时间11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