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署注册用户因没有为怀疑滥收水费个案提供资料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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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务署公布一名于九龙油麻地五个单位分间为劏房的水务署注册用户,因没有遵从水务监督要求为怀疑滥收水费个案提供有关资料或文件,违反《水务设施规例》第47A条,昨日(五月二十八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五项控罪。
 
  水务署发言人表示,《2024年水务设施(修订)条例》(修订条例)加强水务监督在调查怀疑滥收水费个案时取证和披露资料的权力,要求业主和其代理人等提交租约、水费收据或付款纪录,没有遵从要求可被视作违例,一经定罪可处罚款最高10,000元,以及可就罪行持续期间每日另处罚款最高1,000元,预期检控个案的数量将会增加。修订条例提高滥收水费的罚款至最高25,000元,从而打击滥收水费的违法行为。此外,向水务监督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属犯罪,最高刑罚为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强烈劝谕业主为其劏房租户申请安装独立水表,以减低违反修订条例的风险。水务署鼓励公众举报滥收水费的非法行为,以便该署跟进及调查。市民可致电水务署热线3468 4963或透过WhatsApp专线5665 5517申请为劏房租户安装独立水表。该署WhatsApp专线亦会处理滥收劏房租户水费事宜。此外,市民亦可致电水务署客户谘询热线2824 5000举报滥收劏房租户水费,接通并选择语言后,再按「7」字,便可直接向职员举报。
 



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