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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知识产权注册和诉讼事宜附属法例修订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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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宪报刊登《2025年高等法院规则(修订)(第2号)规则》、《2025年专利(一般)(修订)规则》、《2025年注册外观设计(修订)规则》及《2025年商标(修订)规则》,以优化高等法院的知识产权诉讼程序及知识产权署辖下法定注册处的法律程序。
 
  专利、注册外观设计及商标的注册事宜由知识产权署辖下的三个法定注册处负责,其法律程序及运作受相关知识产权附属法例规管。是次修订加入将相关法律程序转介至法院裁定的条文,并改善注册处的其他法律程序及运作安排。
 
  此外,《2025年高等法院规则(修订)(第2号)规则》废除现有的《高等法院规则》第100及103号命令,代以新的第100及103号命令,并新增第122号命令,分别规管于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进行的商标、专利及注册外观设计的诉讼程序,令高等法院更有效管理及审理相关案件。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说:「透过注册确立知识产权的法律权利,以及在法院提出诉讼维权,是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元素。是次法例修订将进一步完善香港的知识产权法例架构,配合国家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策略,亦是行政长官二○二四年《施政报告》中强化香港作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地位的政策措施之一。」
 
  上述附属法例修订将于五月二十八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并在完成所需立法程序后,于今年十月一日生效。
 
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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