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就《2024年私营骨灰安置所(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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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就《2024年私营骨灰安置所(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衷心感谢《2024年私营骨灰安置所(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主席容海恩议员、各位委员和秘书处人员的努力,令《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顺利完成。我亦感谢刚才发言支持《条例草案》的议员和各议员发表的宝贵意见。

《条例》的背景
 
  《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第630章)(《条例》)在二○一七年订立。政府透过《条例》设立了发牌制度,规管私营骨灰安置所,包括新的经营者和在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上午八时公布建议订立发牌制度之前已营办并存放了骨灰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政府秉持务实和体恤的原则,逐渐矫正私营骨灰安置所过往在营运时所遇到的违规情况,并落实不同措施,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条例草案》的目的

  《条例》实施至今已近八年。我们留意到一些「截算前骨灰安置所」可能因难以符合全部牌照规定,以致未能取得牌照,可能须大规模「清灰」。此外,因应运作经验,我们建议优化《条例》,完善规管制度,加强保障消费者。就此,我们建议对《条例》作出一些修订。

《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
 
为「截算前骨灰安置所」额外提供新申请豁免书的选项

  《条例草案》的其中一个主要建议是为「截算前骨灰安置所」额外提供新申请豁免书的选项。现时有48间「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按《条例》规定没有资格或已逾期申请豁免书,只能申请牌照。假如它们当中有一部分最终难以在限期内符合申请牌照的所有要求,根据《条例》就必须要结业,这样会引致大规模「清灰」,影响已购买龛位或已安放先人骨灰的家属。
   
  有见及此,我们希望秉持一贯务实和体恤的原则,建议适度调整豁免书的申请资格,为符合「指明条件」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额外提供新申请豁免书的选项。成功新申请豁免书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可以保留其已出售龛位,维持现有规模继续营运,避免「清灰」,同时亦可尽量减少对邻近社区造成的影响。

完善执法条文以加强阻吓作用

  我们提出修订的另一目的,是加强保障消费者权益。在检讨法例的过程中,我们留意到现时《条例》下,领有牌照的私营骨灰安置所违规出售骨灰龛位的相关罪行最高罚款为第三级,即一万元,与违规销售龛位所得利润相比实在不合乎比例。此外,某些违规行为,例如出售在批准图则范围以外的龛位或超出骨灰安放容量的安放权,即「超卖」龛位,或存放骨灰在批准图则范围以外的龛位,即「超放」骨灰,亦无独立罪行可作直接起诉。因此我们在《条例草案》下新订罪行和提高现有罪行的罚则,以加强阻吓力,目的是提升市民对私营骨灰安置所合规经营的信心。

确保上诉委员会处理上诉标准一致

  另外,《条例草案》亦优化上诉委员会的运作,令上诉委员会只在有「特殊理由」时才可收取和考虑未曾向发牌委员会提供的新材料,确保各上诉委员会采用一致的准则,令上诉人和委员更清晰知道有关安排。

理顺现有在石厂暂存骨灰的行政措施

  《条例草案》另一目的,是优化现时政府规范石厂的行政安排,并以法律条文的方式清楚订明。石厂的业务涉及在龛位安放骨灰程序中的前期工作,过程中无可避免需要在石厂暂存骨灰。在草拟《条例草案》时,我们听取了议员和业界的意见,将每份骨灰可存于石厂的时限由七个历日增至14个历日,以顾及石工程序因假期或恶劣天气等因素而可能衍生的额外暂存需要。

《条例草案》生效安排

  《条例草案》在获得立法会通过后,将会在刊宪当日生效。发牌委员会会考虑相关因素,包括过往的运作经验,决定「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新申请豁免书的期限。在发牌委员会订明期限后,私营骨灰安置所事务办事处(骨灰所办)会个别知会有关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并透过个案经理继续协助他们了解《条例草案》,以及他们在《条例》在修订后的责任。

法案委员会的审议工作

  我再次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共举行了三次会议,详细审视了《条例草案》的条文,令其更臻完善。
   
  我稍后会在全体委员会会议上提出修正案。修正案属技术性质,并吸纳了法案委员会的意见,以利便业界和市民理解《条例》。

回应议员的主要意见

  在刚才的辩论中,我留意到有多位议员都表示希望政府加快审批,让「截算前骨灰安置所」能早日取得牌照或豁免书。其实,「截算前骨灰安置所」的申请进度主要是视乎申请人须采取哪些行动矫正未合规的情况,和他们矫正行动的进度。因应议员的意见,骨灰所办已进一步提升对申请人的一站式服务,加快了申请的审批程序。同时,骨灰所办亦会主动了解每个个案是否需要相关政策局或部门提供进一步协助或澄清须矫正的事项;有需要的话会安排会议,让相关政策局或部门与申请人直接沟通。骨灰所办亦会要求所有与申请有关的政策局或部门须在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及资料获传阅后三星期内提供意见;或提供初步意见,并解释未能提供完整意见的原因。我们相信这些措施将能协助「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早日完成矫正,并取得牌照或豁免书。

总结

  主席,《条例草案》有助早日完成处理「截算前骨灰安置所」的历史问题,并进一步优化对私营骨灰安置所的规管制度。我们亦会继续推广绿色殡葬。我在此恳请议员支持通过《条例草案》及稍后我将动议的修正案。
   
  我谨此陈辞。



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