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八题:长者牙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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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颖欣议员的提问和署理医务卫生局局长李夏茵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近年不时接获有关不同长者牙科支援服务未能有效衔接及协调的求助个案,包括有长者参与卫生署「长者牙科外展服务计划」(外展计划)接受免费口腔检查后,因牙患性质未能即时实地治疗而仅获转介至其他服务,但当他们其后申请关爱基金「长者牙科服务资助」项目(关爱基金项目)以进行镶牙等治疗时,却因申请条件(即申请者须从未受惠于外展计划)所限而被拒诸门外,令其陷入「检查后无治疗」的困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意见认为,现时曾参与外展计划但未获实地治疗的长者未能申请关爱基金项目的情况,有损长者权益,而关爱基金项目于去年逐步优化服务后仍未处理上述情况,政府会否推出进一步的优化措施,设立相关豁免机制,并按实际情况,批准特殊个案的申请;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现时外展计划的监察机制为何,包括政府如何确保服务质素及跟进流程能有效回应长者实际需要,以及有否定期检查外展团队的服务纪录(例如上门检查后转介项目的衔接和跟进情况、满意度及投诉率等);

(三)现时长者参与外展计划时,相关政府部门会否明确告知其参与后将不能申请关爱基金,并让其签署书面声明以确认其知悉;如否,会否增设措施确保参与外展计划的长者充分掌握资讯,以免产生误会;

(四)长远而言,政府会否推动卫生署、社会福利署及关爱基金的跨部门协作,以整合外展检查与资助治疗资源,例如建立从检查、转介至治疗的一条龙服务,以做到无缝衔接及避免重复审查,从而提升政策效率及使用者体验;及

(五)鉴于有长者反映,虽然政府强调外展计划的治疗范围比关爱基金项目更阔,但外展计划的治疗资源未必能及时满足实地治疗需求,政府会否调拨资源扩充外展团队的治疗服务范畴及增加可在实地处理的治疗项目?

答覆:

主席:

  有关陈颖欣议员的提问,本局综合回覆如下:

  居于安老院舍或接受日间护理中心服务的长者,大多都碍于体弱多病,以及认知能力不足,往往无法获取传统的牙科护理服务。政府于二○一一年推行一项为期三年的先导计划,为这些长者提供免费牙科外展服务。先导计划于二○一四年转为恒常计划「长者牙科外展服务计划」(「外展计划」),由卫生署透过非政府组织成立牙科外展队,为全港18区居于安老院舍或使用日间护理中心及同类设施服务的长者每年提供免费的口腔护理服务。必须指出,有关服务并非只提供口腔检查,其服务范围包括以下各项检查及治疗服务:

(1)口腔检查;

(2)洗牙、为长者设计个人化的口腔护理计划和提供缓解牙齿疼痛的药物(如有需要);

(3)如需进一步治疗,牙科外展队会在安老院舍/日间护理中心实地为长者提供免费的全面牙科治疗,包括补牙、脱牙、X光检查、镶配假牙、移除牙桥或牙冠、根管治疗(杜牙根)及提供牙桥或牙冠等牙科治疗;

(4)如因实际情况所限未能于在安老院舍/日间护理中心实地提供所需进一步治疗(例如院舍/中心场地所限或感染控制未能符合要求),牙科外展队会安排为长者在非政府组织的牙科诊所接受所需治疗;及

(5)为安老院舍/日间护理中心的护理人员提供口腔护理训练,及向长者、其家人和护理人员宣传口腔卫生的资讯。

  此外,如无法实地进行进一步治疗,政府会资助非政府组织安排交通及陪诊服务,让长者在非政府组织的牙科诊所内接受治疗。如长者在口腔检查后,因口腔健康情况有变而需要再接受牙科治疗,亦可以经安老院舍/日间护理中心联络非政府组织安排。

  有关监察「外展计划」方面,卫生署会以调查方式检视推行情况及成效,内容包括核实服务对象参加资格、对非政府组织服务的满意程度、就「外展计划」可改善之处的意见等,过往接受访问调查的安老院舍/日间护理中心均表示满意。此外,卫生署亦会派出专业人员(包括牙科医生)到院舍进行实地视察,并会随机抽样检查长者的口腔情况,以确定非政府组织为长者提供的服务达至水平。

  政府已增拨资源,并不断推广及鼓励安老院舍/日间护理中心加入「外展计划」。在二○二四至二五服务年度,有接近九成安老院舍/日间护理中心参与「外展计划」。由二○二四至二五年度开始,参与「外展计划」的非政府组织已增加至11间,并合共成立了25支牙科外展队。在该年度内,共有超过五万名居于安老院舍或接受日间护理中心服务的长者接受了上述牙科护理服务。

  「外展计划」与关爱基金拨款的「长者牙科服务资助」项目(「资助项目」)是针对两个不同对象群组、截然不同的两项服务计划。「外展计划」本身的设计是一个为较难获取传统牙科护理服务、居于安老院舍或接受日间护理中心服务的体弱长者,提供全面的检查及治疗服务的计划。关爱基金拨款的「资助项目」,在二○一二年推出时主要为低收入长者提供免费镶配活动假牙和相关的牙科诊疗服务,其后在二○二四年第三季优化,让合资格长者即使不适合镶配假牙,亦可以接受「资助项目」下规定的牙科服务,即牙齿检查、洗牙、脱牙和补牙等牙科服务。

  关爱基金成立的目的,是让关爱基金的资源更聚焦支援经济上有困难的市民,特别是那些未纳入社会安全网或未能受惠于其他资助计划的人士。鉴于关爱基金成立的目的及有效运用公共资源的原则,自「资助项目」于二○一二年推出以来,受惠对象一直不包括受惠于「外展计划」或正领取社会福利署辖下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长者,有关要求已清楚列明于「资助项目」宣传单张及申请资助表格内。

  必须指出,除目标群组不同外,「资助项目」属限次资助性质而并不提供持续服务,在「资助项目」下合资格的长者可以接受最多两次资助,而接受第二次服务的长者必须年满75岁,并且并未在过去五年内曾在「资助项目」下接受过牙科服务。相比之下,「外展计划」则是持续计划,治疗范围比「资助项目」更阔,包括了「资助项目」的所有治疗项目,而合资格长者每年可以使用「外展计划」的服务。因此,接受「外展计划」服务的长者并不会被转介至「资助项目」,亦不存在问题所指「检查后无治疗」的情况。

  为保障市民口腔健康,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中,宣布全面检视政府提供或资助的牙科服务,并在二○二二年年底成立口腔健康及牙科护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因应工作小组在二○二四年年底发表的总结报告,政府制订了口腔健康政策:

(一)口腔健康是构成身体健康的重要一环,政府口腔健康政策目标是要令全港市民能够改善口腔卫生和生活模式,进一步提升口腔健康及身体健康水平;

(二)政府透过宣传、教育、推广及发展基层口腔健康及牙科护理(做阔做浅),协助全港市民自我管理口腔健康,实践重预防、早发现、早治疗牙患,以保存牙齿;及

(三)政府聚焦为有经济困难和特殊需要的弱势社群,提供适切的口腔健康和牙科护理服务(做窄做深),务求确保该等社群能获取必需的牙科护理。

  在政府制定的口腔健康行动计划下,「外展计划」、「资助项目」,连同现有综援牙科资助,均能发挥于「做窄做深」策略下聚焦地为较难获得牙科服务的弱势社群提供牙科护理服务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相关服务,除卫生署政府牙科诊所继续利用现有部分服务容量为公众提供免费紧急牙科治疗(俗称「牙科街症」)外,卫生署亦会于今年五月二十六日推出「社区牙科支援计划」,加强为弱势社群包括有经济困难长者提供牙科服务,并会于二○二六年内接替「资助项目」。政府会在善用公共资源的大前提下,考虑各种因素,为不同弱势社群提供适切并配合政府口腔健康政策的牙科服务。



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