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三题:取消强制性公积金「对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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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俊硕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答覆:
问题:
取消以雇主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供款累算权益抵销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安排(取消「对冲」安排)于本月一日实施。政府早前表示不担心有关安排会引发裁员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意见指出,现时营商环境大不如前,政府会否再全面评估取消「对冲」安排的影响(例如会否引发裁员潮);如会作出评估,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资助计划」为期25年,政府计划何时进行检讨,以确定该计划的拨款足以应付长远所需;会否考虑将有关拨款交予香港金融管理局投资,以赚取稳定回报,从而避免向本会申请追加拨款;及
(三)鉴于据报,当局早前已就提高强积金供款的最低及最高入息水平进行谘询,因应整体经营环境和取消「对冲」安排的影响,政府会否考虑暂缓调整有关入息水平;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经过多年讨论及优化后,社会普遍支持取消以雇主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供款累算权益抵销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长服金)安排(「对冲」安排),从而改善雇员的退休保障。取消「对冲」安排于今年五月一日实施,政府亦同日推出为期25年涉及336亿元的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资助计划(资助计划),纾缓雇主的财政负担,并协助雇主适应政策改变。
就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取消「对冲」安排不会导致企业因成本大幅上升而解雇雇员。作为参考,根据过往数据,雇主实际用作「对冲」遣散费及长服金的款额占企业薪酬开支的比例只约为0.5%,而企业薪酬开支亦仅是总经营开支的一部分。因此,取消「对冲」对企业是否结业或解雇员工不是决定性因素。
政府一直强调,在取消「对冲」的安排下,雇主提前解雇现职雇员,不会节省遣散费/长服金开支,理由如下:
(i)根据《雇佣条例》,雇员的遣散费/长服金可累积至最高39万元。由于法例规定取消「对冲」安排不具追溯力,取消「对冲」后,雇主仍然可以用现职员工整个受雇期的雇主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对冲」现职雇员在今年五月一日转制日前已衍生的遣散费/长服金。至于新雇用员工的遣散费/长服金则会从头累计至39万元,而且全数不能被「对冲」。
(ii)现职雇员转制前衍生的遣散费/长服金会以转制日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因此,无论现职雇员之后继续受雇多久及有否加薪,其转制前的遣散费/长服金款额已被锁定,不会再增加。
值得强调的是,人力资源是企业宝贵的资产,我们相信雇主不会只着眼于离职补偿而解雇员工。劳工处会继续留意实施取消「对冲」后的情况。
(二)有关资助计划的财政承担额,政府曾聘请精算顾问作估算,并参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过往「对冲」申索个案的数字,预计收到资助申请的数目及该些申请涉及的遣散费/长服金金额,并考虑25年资助期间的经济周期,从而得出总体资助支出的估算。
资助支出将视乎所收到资助申请的实际数目和申请涉及的遣散费/长服金金额而定。政府会密切监察资助计划的支出情况,在有需要时会按既定程序处理财务安排。由于资助支出会随着资助比率逐年递减而下降,因此后期的支出会较前期为少。现时讨论资助计划拨款是否足够是言之尚早。政府在去年十一月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申请拨款时,承诺会在实施取消「对冲」五年后,检讨资助计划的运作。
财委会去年十一月批出作推展资助计划的336亿元拨款是政府可动用的承担额上限,不会一笔过存入劳工处的帐户。劳工处会按政府既定程序,根据每个财政年度预计所需的现金流,在相关年度的政府预算中预留款项,再根据资助计划发放资助的时间从政府一般帐目中拨出,存入劳工处的帐户应付支出。承担额中未需动用的款额会留在政府储备中赚取投资收益。
(三)《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规定,积金局须每四年就强积金供款的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进行不少于一次检讨。
积金局正进行下一个周期(即二○二二至二○二六年)的强积金供款的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检讨。进行检讨时,积金局须按法例考虑相关的就业收入数据,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例如社会及经济情况、劳工市场状况、企业特别是中小企的营商环境、对雇员/自雇人士的影响如财政负担等。积金局会向政府提交检讨建议报告。政府在收到积金局的报告后,会作详细审视。
完
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