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署长于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公开聆讯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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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屋宇署署长何镇雄今日(五月十六日)出席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八十四号报告书》第四章「屋宇署对强制验窗计划的管理」公开聆讯,就汇报跟进报告书的工作的发言:

主席、各位委员:

  首先我感谢审计署就屋宇署对强制验窗计划的管理进行了全面的审计工作,并就拣选目标楼宇、跟进法定通知,以及监察合资格人士三方面,提供宝贵的意见。

  屋宇署接纳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并且已经开始实施,以及准备实施一系列的改善措施,推进强制验窗计划的工作,当中包括根据过往经验而优化拣选目标楼宇的因素及做法,正式纳入部门指引,并且会在下一次选取目标楼宇谘询委员会会议中汇报有关安排。

  屋宇署一直透过改善部门的楼宇状况资讯系统以配合执法工作,我们正在开发一个新电子化的「个案管理与报告平台」,透过该系统于法定通知期限届满时自动编制警告信,取代现时以人手发信的安排,从而提升执法效率。

  就加强管理及监察顾问方面,我们已经更新指引,就表现欠妥的顾问发出警告信、安排面见顾问的最高管理人员,以及发出表现欠佳报告,以确保顾问按合约规定要求,完成工作。

  就跟进法定通知方面,我们正提升电脑系统,提醒署方人员要按设定的时限,向业主发出警告信及定额罚款通知。如果完成检控后,业主仍然没有正面回应,我们会设定时限,再次提出检控。

  为协助调查堕窗事故,我们已制定标准程序,包括要求署方人员在事故现场向业主立案法团或警方等查询,寻求协助,以找出事发单位。另外,我们亦已制定事故报告标准范本,方便将调查结果上传至部门的电脑系统,以备存完整记录。

  针对合资格人士未能依时呈交法定文件,我们已向合资格人士发出通告函件,提醒他们遵从法定期限。如果经警告后亦无改善,署方会考虑纪律处分。该函件亦推广使用电子表格呈交文件。

  署方在抽查合资格人士呈交强制验窗计划文件及实地核查个案是达到目标数目,但有时因业主未能配合而用了较长时间完成核查工作。除了加强宣传教育,我们已修订向业主发出的邀请函件,以鼓励业主配合部门的实地视察和核查。

  在二○一七年、二○一九年、二○二四年,堕窗的个案分别为90宗、78宗、43宗。虽然数字有下降趋势,我们同意分析有关数字有助日后拣选目标楼宇进行强制验窗。目前,分析工作已经积极进行,预计于六月完成,以便第三季向选取目标楼宇谘询委员会汇报分析结果。

  就审计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相关改善措施预期可于今年年底一一落实执行。



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