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应课差饷租值建议书须于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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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提交建议书,可使用估价署网站的电子表格(表格e-R20A)或填妥表格R20A后亲身交回或邮寄至估价署,无须聘用代理人代办。表格R20A可于估价署网站下载,亦可在估价署办事处或民政事务总署各民政谘询中心索取。在五月三十一日后送达或以其他方式提交的建议书将不获接纳。
不论曾否提交建议书,缴纳人均须在征收差饷及地租通知书上所示的最后缴款日期前缴款。
估价署会按相关法例审慎覆核所有建议书。建议书是否透过代理人提交并不会影响有关覆核。估价署会于十二月一日前将决定通知建议书提交人。估价署如决定修订应课差饷租值,修订会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并在日后的征收通知书作出调整。
完
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香港时间11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