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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在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就优化「购置处所以提供福利服务」计划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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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何启明今日(五月十二日)上午在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就优化「购置处所以提供福利服务」计划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委员:

  二○二○年六月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拨款200亿元,用于购置处所为长者、残疾人士及儿童提供福利服务。

  截至二○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社会福利署(社署)共购置了五个物业。在物色物业的过程中,社署考虑了191份放售建议,当中超过一半的物业,即111个由于未有合适的消防及无障碍通道设施、面积及位置未能符合运作需要、附近的土地用途未能与福利用途协调等原因而不适合,另有28个因业主拒绝拆售物业、处所状况未如理想、租约期较长或业主没有回应等而未能成功购置,亦有20个物业因业主叫价超出政府产业署认为合理的上限价格或业主撤回放售建议,最终未能成功购置。

  综合过去几年推行计划的经验,购置处所的进度取决于私人市场是否有合适而价格合理的处所,而这些处所须符合预设的设施类别及分布,以及政府就提供这些服务设施的特定要求。而在市区寻找合适的处所尤其困难,因为这些处所多于早年落成,其消防安全和无障碍通道设施一般无法符合目前较严格的要求。

  我们认为有必要优化计划,拆墙松绑,更灵活地应对社会福利需求的最新变化。

  首先,我们建议取消于二○一九至二○年拟备的购置物业清单,让政府更灵活地使用资源,应付不断变化的福利服务需求。

  此外,我们建议以「腾笼换鸟」的方式,增加购置物业的成功机会。现时,一些福利设施对高度限制及附近的土地用途有特定要求,例如幼儿中心的高度不得超过12米,其上、下楼层不能设有食肆,附近不可有按摩院等娱乐场所。市场上符合这些条件的处所供应有限,在市区适合的「地下铺」就更加少之又少,我们建议容许购置新处所用作重置现有位于地下或低层、但用途上没有高度限制的福利设施,从而腾出处所设置有高度限制要求的福利设施。

  根据过往购置物业的经验,已批出及未被运用的财政承担额会闲置一段长时间,并非善用公共财政资源之举。为了使公共资源发挥更大效益,我们建议将计划的财政承担额由200亿元下调至50亿元。日后如有需要,我们会按既定机制争取资源以延续计划。

  欢迎委员就两项优化建议措施提供意见。

  多谢主席。
 
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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