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为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二期发展张贴第三批收回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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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今日(五月八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为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二期发展张贴第三批收回土地公告,收回18幅私人土地,总面积约19 200平方米。
这次收回的18幅私人土地,包括早前公开接受原址换地申请但最终未有接获申请的部分用地,以及一宗因申请被视为撤回而未能完成原址换地所涉及的用地。有关土地需收回以让政府进行工程。
上述18幅私人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二○二五年八月九日)复归政府所有。政府会在土地复归政府后,向相关土地业权人发放特惠土地补偿。
土地复归日期是指土地业权转归政府的日期,并非受影响住户及业务经营者须迁出的限期。在受影响住户和业务经营者迁出限期前三个月,地政总署会另行按照适用程序在相关范围张贴公告,现时预计受影响的住户和业务经营者最早须在今年十二月迁出。地政总署正全力处理受影响人士的补偿和安置事宜,尽量在迁出限期前为合资格人士安排上楼或发放补偿。地政总署及其委聘的社区联络服务队会与受影响住户和业务经营者保持沟通,提供最新资讯。
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二期发展首两批收回土地公告分别于二○二四年五月三十日和九月十九日张贴,涉及约176公顷和17.7公顷土地,这些土地已分别于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和十二月二十日复归政府,并正陆续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进行地盘平整和基础设施工程。
全面发展后,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将提供约66 700个新住宅单位,容纳约184 000新增人口,并创造约150 000个就业机会。
完
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