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五题:中小学的寄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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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近年政府推出多个人才入境计划,随着人才及其子女受养人抵港,来港就读中小学的非本地学生越来越多。然而,据报部分人才因需跨境工作无暇照顾子女,而本港中小学甚少附设寄宿设施,令坊间出现不同模式的寄宿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全港提供寄宿设施的中小学的以下资料:学校数目、宿位数目、宿位入住率及当中非本地生的入住比例,并按学校类别(即公营、直资及私营)列出分项资料;
(二)过去五年,当局有否接获及批准学校增建寄宿设施的申请;如有,详情及涉及的宿位数目为何;
(三)鉴于现时政府并未有对学校以外的寄宿服务(包括寄宿中心或寄宿家庭)作出监管或制订全面指引,当局会否就此进行研究及推出措施,以加强保障来港就读中小学的非本地学生;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有意见认为,现时本港中学教育渐趋多元并具不同特色,在学校增设寄宿服务不仅能有助学生学习生活纪律、群体协作和独立生活,同时也便利外地学生来港研学及交流,当局会否研究在各类型学校增设寄宿设施的需要性及数目;及
(五)现时全港有多少幅规划作教育用途但并无用于营办学校的闲置土地;当局有否谘询教育界,以了解他们对利用该等用地作寄宿设施的意向,并提供协助?
答覆:
主席:
香港多元和优质的教育是吸引人才来港的因素之一,香港特区政府近年推出及优化各项人才计划,广纳香港发展所需的人才,丰富本地的人才库。教育局透过不同教育配套,支援经各项人才入境计划来港人士的随行子女(即受养人)入读香港学校,并协助他们尽早融入本地学习环境。
就梁毓伟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二○二二/二三至二○二四/二五学年(注)全港提供宿舍服务的普通中小学数目及宿位数目表列如下:
学校类型 | 提供宿舍服务的 中小学数目 |
宿舍核准容纳人数 |
公营学校 | 5 | 947 |
直接资助计划学校 | 8 | 1 710 |
私立学校 | 3 | 902 |
总数 | 16 | 3 559 |
(二)至(四)由于香港小一入学统筹办法基本上以家长的选择和「就近入学」为依归,而家长又可为子女选择于同一校网升读中学,加上香港交通网络完善而服务又便捷,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寄宿需求不高。一般而言,现时各类型学校增设寄宿服务主要是用作丰富本地学生学习经历,以及照顾小量非本地学生的住宿需要。
近年推出的各类人才计划旨在吸引多元人才来香港发展和定居,而人才子女如果以受养人身分随行赴港,一般会与父母同住,以方便照顾和适应。人才子女也可以像其他本地生一样,入读各类型的学校。如有受养人有寄宿服务需要,其父母可选择有提供宿舍服务的学校。
个别学校如有教育需要,而现有校舍、空间和人手等配套条件亦许可,可向教育局申请以自资模式提供宿舍设施及服务。过去五年,本局共接获及批准两所学校申请增建附设寄宿设施,分别提供59个及92个宿位。
寄宿学校的设施及管理须符合《教育规例》(第279A章)等有关规定。学校以外的住宿安排亦须符合所有相关法律及规定。教育局会密切留意非本地学生的住宿需要,包括不同类型学校所提供的寄宿设施,并会与学界及有关政府部门保持沟通,适时检讨相关安排。
(五)空置校舍和校舍用地是珍贵的公共资源。按现行空置校舍用地的中央调配机制,本局会因应校舍的面积、地点和楼宇状况等因素,以及教育需要和相关政策措施,检视空置或即将空置的校舍是否适合保留作中小学用途。当无需保留空置或即将空置的校舍作中小学用途,教育局会释放有关用地,交由规划署考虑作其他合适的长远用途。
自机制于二○一一年实施以来,本局共释放约260幅空置或即将空置的校舍用地;当中约160幅空置校舍用地改作合适的长远用途,包括公私营房屋、社会福利设施、公园、艺术中心和职业训练中心等,或由不同政府部门作短期用途。其余约100幅用地主要为村校或属私人土地。按照现行校舍分配机制,教育局当确认空置或即将空置校舍或建校用地需分配作学校用途,一般会公开邀请全港合资格团体提交申请,并会透过网页公布。
完
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