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十二题:预设医疗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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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四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熙议员的提问和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去年十一月二十日获本会通过的《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条例》)旨在为「预设医疗指示」与「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订立相应法律框架,以及为病人、医护人员和施救者提供法律保障,让晚期病人能够享有更大的自主权。然而,有调查发现,约75%成年受访者未曾听闻预设医疗指示。有意见认为,鉴于《条例》涉及复杂的医疗伦理及法律,政府需长远提高社会对《条例》的认知,并建立配套制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自二○一九年至今,每年医院管理局病人签署预设医疗指示及获签发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的数目分别为何;
(二)现时政府有否就《条例》的实施为医疗机构及相关团体的前线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是否知悉,相关持份者因应《条例》的实施而更新其指引、纪录和系统的进度为何;
(三)鉴于《条例》将于明年五月生效,政府有否制订具体计划,以向市民宣传预设医疗指示的重要性及签署程序;如有,详情(包括宣传渠道)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当局会否考虑加强对公众的生死教育,并将《条例》内容融入其中(特别是更新现有中小学课程框架),以促进社会对善终权的理性讨论;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于政府计划逐步推行预设医疗指示的全面电子化,以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医健通作为指定电子系统,让市民订立、储存、撤销和检索电子指示,当局就有关工作的具体计划及落实时间表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政策目标是为病人和其家属提供优质而全面的晚期照顾服务。预作决定文书(即预设医疗指示和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是晚期照顾的重要部分,目的是尊重病人选择,让他们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无须承受无效、无意义的治疗,提高临终病人的生活质素。自二○一○年,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一直根据普通法惯例,让其病人在有需要时订立或签发预作决定文书。《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条例》)于二○二四年十一月获立法会通过,为预作决定文书订立相应法律框架,赋予预作决定文书更明确的法律地位,保障预作决定文书的订立者和对象病人,为医护专业人员在遵循指示和命令时提供法律保障。《条例》计划于通过后18个月(即约二○二六年年中)生效。
就梁熙议员的提问,经征询卫生署、医管局、教育局和保安局后,现答覆如下:
(一)根据《条例》,在《条例》生效前订立或签发的原有预作决定文书,如符合特定要求,则在《条例》生效后继续维持有效和适用。二○一九年至二○二四年期间,在医管局订立的预设医疗指示数目按年表列如下:
| 年份 | 预设医疗指示数目 |
| 2019 | 1 583 |
| 2020 | 1 695 |
| 2021 | 1 742 |
| 2022 | 1 455 |
| 2023 | 1 567 |
| 2024 | 1 788 |
| 总数 | 9 830 |
二○一九年至二○二四年期间,在医管局签发的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数目按年表列如下:
| 年份 | 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数目 |
| 2019 | 3 547 |
| 2020 | 3 125 |
| 2021 | 4 151 |
| 2022 | 3 528 |
| 2023 | 4 354 |
| 2024 | 4 876 |
| 总数 | 23 581 |
(二)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医务卫生局(医卫局)正为相关团体(例如纪律部队及其他救援团体等)就《条例》的法律框架及保障条文进行解説及培训。医卫局亦正协调各方更新相关指引。当中,香港医学专科学院已于今年四月发布了「预设医疗指示之最佳实践指引」,指引涵盖临牀决策、医患沟通及伦理考量的实践指导供医护人员参考,旨在提升医护人员处理预作决定文书的专业能力,并确保他们在尊重病人自主权的同时,亦能遵守《条例》的法律框架。各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医管局以及相关团体亦正根据自身实际操作的安排,制定相关服务和作业指引,包括针对在医院以外环境执行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时的处理程序及注意事项,并会提供培训,以确保救援人员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且准确地作出合乎法律规范的判断。
(三)及(四)为促进市民大众对《条例》的了解,医卫局联同「赛马会安宁颂」和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的团队,合办了共八场社区讲座,以深入浅出的方式讲解《条例》内容。此外,医卫局亦有透过宣传小册子、流动宣传车活动和专题网站向公众介绍《条例》。
事实上,《条例》下的预作决定文书属预设照顾计划的一部分,预设照顾计划是让病人事先及通盘表达对医疗及个人照顾意愿的过程,范围除了预设医疗指示所载有关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外,更可包括病人事先表达的愿望、希望达成的个人目标、晚期照顾意向和对治疗的期望等。《条例》提供契机让病人和家属,以至整个社会认识和讨论预设照顾计划,从而让照顾者按病人的意愿,提供合适的晚期照顾。
政府正透过跨部门及跨界别合作,积极在社区推行多元化的公众教育和推广活动,并与社会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合作网络,提升公众对预设照顾计划和生死教育等议题的认识和理解,促进社会对生死议题的理性讨论。卫生署亦透过不同媒介如传媒、网页、刊物及网上短片等推广生死议题的公众教育;而医管局积极筹办有关生死教育的研讨会、活动和讲座,其中包括推广预设照顾计划的概念。
除以大众为目标的推广活动之外,当局亦采取其他针对性的推广措施。针对长者,卫生署辖下的长者健康外展分队在安老院、长者社区中心及长者健康中心举办讲座,为长者及其照顾者提供有关年老过程、生死教育、哀伤处理及晚期院友心灵关顾等健康教育。二○○八年至二○二五年期间,长者健康服务已举办逾2 600场相关健康讲座。
针对病人,医管局的「智友站」网上平台亦提供纾缓治疗的多元资讯,包括征状管理、照顾小贴士及社区资源等,供病人及照顾者参考。医管局将在二○二五年年中推出以晚期照顾为主题的「智友集」讲座系列,供病人团体和公众参与。
在学校教育方面,生命教育(包括生死教育)是价值观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价值观教育课程架构(试行版)》(2021)以「加强生命教育」作为课程重点之一,并把「认识人的生命历程:生、老、病、死」列作其中一项对学生的学习期望建议,相关的学习元素已蕴含在中、小学课程内。学校会配合学生的心智发展和生活经验,透过课堂内外的学习,让学生认识与预设照顾计划相关的课题。
(五)《条例》订明医卫局局长可以指定电子系统,让订立者以电子方式订立、储存和撤销预设医疗指示。医卫局已着手更新医健通,并将以之作为指定电子系统,支援预设医疗指示的应用。
我们会分阶段实施电子预设医疗指示:首阶段先实施纸本预设医疗指示和以电子方式储存该指示,市民在订立纸本预设医疗指示后,可选择以电子方式在医健通储存纸本预设医疗指示的电子影像(如扫描副本、照片),作为该纸本指示的确效文本,方便订立者和医疗机构在有需要时直接透过医健通取览,目标在《条例》二○二六年年中生效时实施。待医健通的相关功能及有关医疗机构和团体的电子系统准备就绪后,我们会进一步推行透过医健通直接订立和储存电子预设医疗指示。
完
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