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注册人士涉嫌处方隐形矫齿牙套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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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今日(四月十一日)表示,《牙医注册条例》(《条例》)(第156章)更新「从事牙科执业」的定义后,首次有并非注册牙医的人士,因涉嫌使用口腔内扫描仪取得数码影像及处方隐形矫齿牙套而被捕。
   
  因应有并非注册牙医的人士涉嫌在尖沙咀一座商业大厦内,对另一人使用口腔内扫描仪取得数码影像及为他人处方隐形矫齿牙套,警方和卫生署人员昨日(四月十日)联合执法。行动中,一名33岁女子涉嫌并非注册牙医而从事牙科执业被捕。
   
  今年一月一日起,《条例》更新「从事牙科执业」的定义。其中,《条例》清楚订明,只有注册牙医方可提供附表2内从事牙科执业意指的指定服务,包括使用口腔内扫描仪取得另一人的数码影像及为另一人提供以下服务:
  
  1. 进行漂牙或牙齿美白程序;
  2. 处方隐形矫齿牙套;及
  3. 进行牙齿贴片疗程。
 
  根据法例,任何并非注册牙医的人士如提供或企图提供上述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六级罚款及监禁三年,或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五年。
   
  卫生署提醒市民切勿光顾无牌牙医,以保障个人健康。选用牙科服务前,市民可浏览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在网上公布的「注册牙医名单」,确认服务提供者的资格。市民如有怀疑,应避免接受该等服务,以策安全。



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