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卫生局回应有关控烟政策的失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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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星岛日报》今日(四月三日)引述个别人士有关另类吸烟产品(另类烟)和水烟的言论,指控烟政策会破坏游客观感,医务卫生局(医卫局)发言人对有关报道内容失实和误导公众表示遗憾,并作以下回应∶

  医卫局提出10项短期控烟措施已充分考虑旅游业的情况,措施并不会影响旅客访港意欲。

  在另类烟方面,香港从二○二二年四月起已禁止进口另类烟,包括电子烟和加热烟,以及任何相关的器具、零件和配件。同时,售卖或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烟亦属违法,惟仍准许管有自用。故此,访港旅客早于三年前已不可携带另类烟来港或在抵港后购买另类烟。自有关禁令实施三年来,本港旅游业不但没有受影响,二○二四年的访港旅客人数更已回复至疫情前水平,而经陆路边境管制站的旅客人数更超越疫情前水平。另外,泰国和新加坡亦已禁止另类烟,并不见其旅客数字受到影响。声称特区政府计划进一步禁止管有另类烟物质会影响旅客访港意欲,完全漠视另类烟已于三年前禁止入口(包括携带入境)及售卖的事实,亦刻意遗漏访港旅客现时已经不可携带另类烟来港或在抵港后购买另类烟的说明,误导公众和旅客。

  此外,另类烟绝非如报道所指的「减害」产品。事实上,另类烟已被证实会释放多种可致癌、损害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的有毒物质,而世界卫生组织亦已明确指出没有证据表明另类烟有助戒烟。近期电子烟机更被用作吸毒工具,混入药物例如精神药物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油(俗称「太空油毒品」)可被置入电子烟机加热成气雾吸食,青年人可能不自觉误吸含「毒烟弹」电子烟而染上毒瘾。为防止另类烟这类有害产品继续在本地流通,并从根本上处理「毒烟弹」问题,医卫局建议禁止管有相关产品。

  至于加味烟方面,政府提出立法禁止售卖加入味道(如水果味)的传统吸烟产品,目的是抗衡烟草商以加味剂掩饰吸烟产品危害,以诱惑人吸烟的意图。政府的建议是禁止售卖加味传统吸烟产品,并非禁止吸食,入境人士包括旅客仍旧可继续免税携带19枝烟枝入境,或按照现行制度对超过此数量的烟枝作出申报及缴税,不论是否加味,因此有关建议不会对访港旅客造成影响。

  加入味道的水烟近年渐见普遍。水烟是起源自中东等地区的一种吸食烟草的器具,传统上不会添加味道。烟草商在水烟中添加味道,以引诱人吸烟,令水烟在其他地区亦趋流行。为防止水烟成为烟草商另一个引诱市民特别是女性和年轻人染上烟瘾的手段,政府提出禁止于传统吸烟产品中加入味道的建议,亦适用于水烟,以贯彻政策一致性,以保障公众健康。

  事实上,《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条例》)禁止任何人于法定禁烟区,包括酒吧的室内区域,作出吸烟行为,任何人于法定禁烟区作出吸烟行为即属违法。香港现时只有约一成酒吧有户外地方可供人合法吸食水烟,报道引述香港持牌酒吧会所联会创会会长梁立仁指有三成酒吧提供水烟,即显示不少酒吧于禁止吸烟的地方提供水烟,形同「集体烧炭」,等同涉嫌教唆违例吸烟,或违反烟草售卖限制。政府警告酒吧负责人和场所管理人,切勿协助任何人触犯禁烟规定,或在法定禁烟区内向顾客提供烟草或水烟器具以作吸用。卫生署会针对有关违法行为和非法吸食水烟活动严厉执法。

  同时,鼓吹在室内违法吸烟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由于水烟所用的助燃物(如煤炭)在燃烧时会产生一氧化碳,令吸烟人士、其他顾客和员工曝露于高浓度一氧化碳的环境,可能造成出现视觉受损、协调紊乱、失去知觉和脑部受损等症状。酒吧负责人应考虑员工长期暴露在二手烟环境的健康风险。

  另外,现时如有出售任何吸烟产品(包括水烟),不论是在酒吧或其他处所,须遵守《条例》对推广和销售吸烟产品的限制。违例者一经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条例》亦授权法定禁烟区的管理人可要求违例吸烟者停止有关的吸烟行为;如违例者不合作,可要求警方协助。

  医卫局发言人重申,旅客或外来人才决定来港会考虑不同因素,例如整体旅游体验、发展机遇、人文素养、环境质素等。控烟工作不仅绝不影响旅客访港意欲,反而能让市民和旅客均可享受更清新的环境,并令香港成为更健康和更有活力的城市,增加对旅客和外来人才的吸引力,这亦是大部分市民乐见的。



2025年4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