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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2025年银行业(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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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四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2025年银行业(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25年银行业(修订)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的目的是修订《银行业条例》,以促进认可机构之间在特定的情况下分享资料,加强香港侦测及防止罪案的效率。
 
  自疫情以来,诈骗及相关的洗钱活动大幅增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的诈骗个案均涉及经香港的银行体系,将款项由受害人户口转帐至骗徒的户口。
 
  有见及此,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银行业界及香港警务处(警务处)近年携手合作,推出多项措施打击诈骗及相关的洗钱活动。其中,警务处和金管局于二○二三年六月推出认可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Financial Intelligence Evaluation Sharing Tool,简称FINEST),让认可机构彼此分享有关可疑客户和交易的资料。基于保密义务和保障个人资料私隐方面的考虑,目前FINEST只涵盖企业帐户的资料分享。然而,根据估算,约九成用于与诈骗相关洗钱活动的傀儡户口为个人帐户。
 
  建基于FINEST的成功经验,我们建议透过《条例草案》修订《银行业条例》,以提供机制,让认可机构之间亦可分享个人帐户的资料,来进一步提升侦测及防止诈骗及相关的洗钱活动的效率。
 
  《条例草案》所建议的机制具备以下主要特点:
 
(一)参与资料分享机制属自愿性质。认可机构在发现怀疑受禁行为(即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及大规模毁灭武器扩散资金筹集活动)时,能透过金管局指定的安全平台,与其他认可机构及相关执法机构分享有关企业及个人帐户的资料。
 
(二)《条例草案》将为认可机构在该机制下披露资料提供法律保障,前提是披露资料的认可机构以合理程度的谨慎及真诚地行事,并符合指明保密规定。被披露的资料必须用于侦测或防止受禁行为。参与机制的认可机构亦必须设有足够的管控制度,以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建议的机制将可让认可机构及执法机构及早行动,阻截非法资金,并加快执法机构收集情报的速度,以更好保障公众免受诈骗及相关的洗钱活动等的影响。
 
  此外,建议的机制符合有关反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国际组织,即「财务行动特别组织」(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在资料分享方面的倡议。而多个海外司法管辖区(包括美国、英国及新加坡)亦已就金融机构之间在怀疑涉及诈骗、洗钱等情况下分享资料引入类似的机制。
 
  我们于去年一月至三月就建议的机制进行公众谘询。公众谘询收集到的意见普遍支持有关建议。我们在去年十月七日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简介有关建议,获委员普遍支持,委员并希望政府尽快实施建议。我们亦已就《条例草案》的详细建议谘询香港银行公会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主席,《条例草案》所建议的机制是我们打击诈骗及相关洗钱活动的重要举措,将为市民在防骗方面提供更好保障。机制亦将有助保障香港的银行体系免于被利用进行受禁行为,维持其稳健,并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我恳请议员支持并通过《条例草案》,我们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让建议的机制可尽早实施。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25年4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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