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会修订大埔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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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项目主要涉及(i)把位于露辉路与汀角路交界处的一幅用地由「绿化地带」和显示为「道路」的地方改划为「住宅(甲类)11」地带,以便进行土地共享先导计划下的一项公营房屋发展项目(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地盘A);(ii)把位于汀角路雅景花园以北的一幅用地由「绿化地带」和显示为「道路」的地方改划为「住宅(甲类)12」地带,以便进行土地共享先导计划下的一项私人住宅发展项目(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地盘B);(iii)把石古垄以北的一幅用地由「休憩用地」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3)」地带;(iv)把毗连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地盘A及地盘B沿汀角路的两个地块由显示为「道路」的地方改划为「绿化地带」;(v)把位于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地盘B以东沿汀角路的一块狭长土地由「绿化地带」改划为显示为「道路」的地方;(vi)把位于雅景花园以北沿汀角路的两个地块由「住宅(丙类)1」地带改划为显示为「道路」的地方;及(vii)把位于雅景花园以北沿汀角路的一个地块由显示为「道路」的地方改划为「住宅(丙类)1」地带。
城规会亦同时修订图则的《注释》及《说明书》以反映上述修订,并适当地更新各用途地带及规划区的一般性资料。
载有修订项目的大埔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TP/31,现置于(i)城规会秘书处;(ii)规划资料查询处;(iii)沙田、大埔及北区规划处;(iv)大埔民政事务处;及(v)大埔乡事委员会,让公众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任何人士可于五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就有关修订向城规会秘书作出书面申述。打算作出申述的人士宜参阅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C「根据《城市规划条例》提交及处理申述及进一步申述」。
提交的申述亦应符合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C所列明的规定。申述人应特别留意以下事项:
*申述人如没有根据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C提供全名及香港身份证/护照号码的首四个字母数字字符,则有关申述会视为不曾作出;及
*城规会秘书处保留权利要求申述人提供身分证明以作核实。
该指引及有关表格可于上述地点(i)及(ii)索取,亦可从城规会的网页(www.tpb.gov.hk)下载。
大埔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复本现于北角的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tpb.gov.hk)浏览该图的电子版本。
完
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