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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以下是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民青局)局长麦美娟今日(三月二十六日)下午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都很关心关爱队的工作,事实上452队关爱队在过去这段时间,他们都在各区进行了很多按照区情的关爱服务和活动,也在紧急事故发生时,发挥了很大的动力,在地区内联同关爱队队员和义工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服务。
 
  可能大家不知道,在这个星期,差不多每晚,有些地区的楼宇,可能因电表房起火,令整幢大厦没有电力供应,又或者因水管爆裂而停水,很多这类问题,关爱队队员都在紧急时候马上发挥动员能力。经关爱队的总指挥,即民政事务专员的统筹下,他们在地区内为受影响的市民提供服务。就好像昨晚北区有一条村因地陷、地下水管爆裂,令约20户居民没有水用,亦影响交通,关爱队已马上到那处为居民提供饮用水。譬如前天又有一幢大厦的电表房起火,令整幢大厦没有电力,关爱队亦马上出动,在大厦大堂设置一个临时服务站协助居民,向大厦居民进行了一次家访,看看哪一户特别需要帮忙,又在地下大堂的服务站,为居民提供了临时充电装置,因为最起码大家的手机能够充电,可联络到街坊、家人。关爱队在这段时间做了很多服务,而且他们全部都是义工,大家都是利用自己照顾家庭之余的时间,又或者公余时间参与这些地区服务。我们很希望关爱队的服务能够在社会人士的支持下,继续在社区里发挥作用,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适切服务。
   
  行政长官于去年的《施政报告》宣布会恒常化各区关爱队的配置。因应这个安排,我们就关爱队的合约安排作出调整,在此向大家介绍。首先,在关爱队的第一个协议期内,有两区是先试行的,分别是南区和荃湾区,它们分别有19队和17队关爱队。这两个区先行先试,率先投入了关爱队服务。因此它们为期两年的协议期,正常来说,应该到今年的五月就先完结。但是其他16区关爱队的协议期是在二○二三年的九月和十月才开始,所以他们的协议期会直到今年的九月或十月才完结。为了有恒常化配置,也希望可以系统化地管理关爱队的工作,我们会将这两区,即南区和荃湾区,分别17队和19队关爱队的第一期协议期延长至今年的九月和十月,即与其他16区看齐,令我们可以更好确保关爱队服务不会有真空期和断层,也可以在第二个协议期开始的时候,十八区可以一起投入展开服务。
   
  因应延长了这几个月的协议期,这两区关爱队相应的工作,即需完成的KPI(关键绩效指标)和资源,都是会以第一期协议期的KPI和资源按比例计算,在这几个月继续工作。我们希望可以因应关爱队的恒常化,在第二期投入服务的时候,可以更好地将十八区的关爱队工作做好。
   
  在新一届的区议会,我们引入了一个履职监察制度。在这个制度内,民青局局长会制定《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这指引内,区议员需要遵守各项要求,包括他们要出席区议会会议达80%以上、他们离开香港的时候要申报、在上任后三个月内需开设办事处,而办事处不单需要在办公时间内服务,也要有非办公时间(服务),以便街坊可以在放工后到议员办事处联络议员,亦有一个会见市民计划等。还有一个在指引中的要求,就是他们每年要提交工作报告。470名区议员的工作报告已经如期提交,经过民政处(民政事务处)整理后,稍后在三月三十一日,大家就可以向各区的民政处登记和申请查阅这些报告。
   
  我也看过这些报告,在过去一年、区议员上任的第一年,470个区议员已经很努力、尽责履职地履行他们作为区议员的责任,不仅是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亦在地区推展了各项的活动和服务,并在去年处理了45万个市民的查询和建议。我们希望透过履职监察制度,令市民可以更了解区议员的工作,亦令区议员成为能帮助市民、「时时见得到、事事帮到手」的区议员,可以在地区内为市民服务。
   
记者:局长你好,有两个问题。第一,关爱队在年底会不会再公开让大家申请,会用什么准则去衡量现有的团体,是否可以优先去做呢?还有关爱队的工作报告会否都跟区议员的一样公开给市民看呢?第二,有关那个履职监察机制,可能有个别的区议员牵涉一些刑事官司,其实那个制度有没有动用过呢?如果有区议员牵涉一些官司都可以继续做的话,会不会给市民一个感觉,不是那么理想,制度好像「无牙老虎」呢?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首先就是关爱队,我们现在就下一期,即第二期合作协议的做法,正进行检讨和考虑。我们主要是考虑该地区的情况,为地区物色合适的关爱队,亦会考虑一系列的因素。关爱队也需要在他们结束第一期协议之后,向我们提交报告。提交报告后,因为也有多队,我们会在整理报告之后,将一些数字告诉社会。
 
  关爱队的报告其实和区议员的工作报告是类似的,就是单看报告只看到做了多少个家访的数字,数字一定要达到我们的KPI,但是那个数字其实反映不到很多他们在地区服务的成果,所以我们希望在下个月举行关爱队「好人‧好事」分享会,让大家可以更加清楚知道关爱队各个义工,我们的队员其实在社区做了哪些服务、如何帮助市民,能够更具体地让大家知道关爱队在社区的服务。

  区议员的工作报告也是一样的,因为篇幅有限,只会列出接获了市民查询的次数、举行「会见市民计划」的次数,但大家看不到整个内容,如像关爱队,大家会看到家访的次数,但看不到原来那次家访后,关爱队会因应家访而知道住户的特别问题。又例如关爱队探访一些长者住户后,发现当中有些长者原来不懂得使用一些服务,简单如原来可申请陪诊服务,他们是不知道的。关爱队就要协助他们寻找专业人士,如社工去帮助他们。又或在探访时得知原来居住于公屋的住户,可能遇有房屋问题,就帮他们转介给区议员,又或寻求房屋署帮忙。所以我希望透过工作报告,不单可反映他们有否达标,达到那个KPI,更重要是希望于下个月,如我刚才所说,下个月我们会举行一个「好人‧好事」分享会,令大家更具体知道关爱队的工作,以及这一群义工日常如何帮助社区、市民做大量的工作。
   
  我刚才亦说,这星期停水、停电事故每晚都有发生,关爱队经常出动。试想想,当晚上十一时多,大家准备睡觉时,关爱队收到电话就要随即出动帮忙上楼家访,看看住户有何需要,或是送物资予他们。所以我们希望可透过不同的形式,更具体地介绍这一班义工的工作给社会知道。
   
  至于区议员方面,今届区议会是为了可更让市民看到区议员的工作,我们设立了一个履职监察制度。这制度令市民可更清楚地看到区议员如何尽责履职,内里有一些要求是以前没有的,例如在上任三个月内就要成立办事处;他们要出席区议会会议。我相信今届区议员的会议出席率是历来之冠、历史之最的,这是我们可得知的数字。其实整个履职监察制度,是希望可让市民更加看到区议员是尽责履职的。
   
  其实不止是履职监察制度,《区议会条例》亦已提到,如有区议员违反了香港的法律,被判刑超逾三个月,不论是否有缓刑,他们都会被取消资格。
   
  所以不论在《区议会条例》或《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内,亦已提到针对一些违反法律的区议员,我们会如何处理。我们亦非常重视区议员的行为。作为一个服务社区的人,我们是非常重视的。
   
  正如你刚才所说,可能有些区议员牵涉一些刑事案件,但大家都知道,在香港是需要经过一个正式的审讯。当正式审讯后,所出的结果如何,我们都是会按《区议会条例》及《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的制度,一定会严格执行条例及履职监察制度内所有的条文,确保我们是符合相关的法例和指引。
 
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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