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一题: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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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医健通),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至今在医健通登记的医护服务提供者数目为何,并按机构类别(即公营医院、公营诊所、私家医院,以及私营医护机构(包括诊所、安老院舍及提供医疗服务的社福机构))列出分项数字;
(二)至今在医健通登记的医护人员数目为何,并按专业(即西医、牙医、中医,以及其他医护人员)列出分项数字;
(三)鉴于医务卫生局局长就二○二四至二○二五财政年度开支预算回覆本人的问题时表示,由于私营医护机构上载至医健通的电子健康纪录数量非常低,政府正推行「电子健康纪录资助先导计划」,以使私家医生透过其临床医疗管理系统实现与医健通的无缝上载,并会逐步要求私营医护机构参与所有政府资助的医疗计划时,将使用相关服务的市民的医疗纪录上传至医健通,政府有否评估上述措施的成效;
(四)鉴于政府去年表示,会考虑修订《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条例》(第625章),以要求医护提供者将指定的重要健康数据存放在市民的个人医健通户口,以及简化医健通的互通同意机制,有关修例工作的进展为何;及
(五)鉴于据悉,现时有不少市民(尤其是长者)选择返回内地求医,政府会否进一步扩展电子健康纪录的跨境使用,例如优化医健通系统,以让市民把其非本地医疗纪录资料上载到医健通供本地医护专业人员参考,从而达致「双向互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医健通是政府二○一六年推出的全港性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让市民可授权公私营医护机构取览和互通他们的电子健康纪录作医护用途。为充分利用医健通的优良条件,行政长官在二○二三年《施政报告》公布推出「医健通+」五年发展计划,将医健通转型为集医疗数据互通、服务提供及流程管理于一身的综合医疗资讯基建。「医健通+」旨在促进护理协调、跨界别协作及健康管理和监测,让市民获得更优质的医护服务,同时更有效地支援医疗改革及各项医疗政策,包括基层医疗和跨境医疗服务。政府现正根据病人为本原则及「统一电子病历」、「统一治理流程」、「统一健康工具」及「统一数据平台」四大策略方向,分阶段推展「医健通+」计划。
就管浩鸣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后,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截至二○二五年二月底,医健通已覆盖全港超过八成市民及主要公私营医护提供者。医护提供者的登记数目按机构类别表列如下:
医护提供者类别 | 已登记医健通医护提供者数目 (以机构为单位) |
已登记医健通医护服务地点数目 |
公营医院(即医管局辖下的医院) | 1 | 43 |
公营诊所(例如医管局和卫生署辖下的诊所) | 11 | 390 |
其他公营医护提供者(例如地区康健中心) | 20 | 217 |
私家医院 | 13 | 43 |
其他私营医护提供者(例如诊所、安老院舍和提供医疗服务的社福机构) | 3 681 | 6 018 |
总数 | 3 726 | 6 711 |
此外,截至二○二五年二月底,约58 800名医护专业人员已登记医健通帐户。医护专业人员的登记数目按专业类别表列如下:
医护专业人员类别 | 已登记医健通医护专业人员数目 | 占注册医护专业 人员数目百份比 |
医生 | 13 190 | 82% |
牙医 | 1 731 | 60% |
中医 | 966 | 9% |
其他医护专业人员(包括护士、药剂师和放射技师等) | 42 940 | 48% |
总数 | 58 827 | 49% |
(三)及(四)在「统一电子病历」发展策略下,政府致力协助市民将分散在不同医疗流程的电子健康纪录整合到个人医健通户口。一个整全的电子健康纪录档案,可以协助获市民授权的医护提供者更有效地回应他们的健康需求,从而提高临床成效和节省护理流程成本。截至二○二五年二月底,私营医护提供者的电子健康纪录取览量占总额接近60%,可见他们积极使用医健通以支援临床流程。然而,在医健通可互通的45亿个电子健康纪录中,超过99%来自公营医护提供者。
政府一直多管齐下鼓励及协助私营医护提供者存放市民的电子健康纪录至医健通,以便市民查阅、管理及使用于医疗护理流程。去年,政府推出自助式数据合规检查平台,简化技术测试程序,并提供专责技术支援医护机构。政府亦推出「电子健康纪录资助先导计划」(先导计划),与临床医疗管理系统供应商及医疗团体合作进行系统改良,以实现私营医护系统与医健通的无缝互通。在各项措施的推进下,私营医护提供者存放在医健通的电子健康纪录由二○二三年的219万个增至二○二四年的367万个。二○二三年七月至二○二五年二月期间,约有80个私营医护提供者(涉及约480名私家医生及200个服务地点)透过先导计划连接医健通,已存放超过112万个电子健康纪录。
政府未来会继续与私营医护界别共同协力加强医健通与其电子临床医疗管理系统的连接。其中,有见先导计划的成效正面,政府今年已逐步将计划扩展至更多医疗管理系统供应商、医疗团体以及其他界别,包括中医。政府亦会在二○二五年推出「医健通+」认证计划,使公众能够轻易辨识个别医护提供者存入医疗纪录至市民个人医健通户口的能力及所涉资料的程度,便利市民在参考有关资讯后选择合适的医护服务提供者,以确保自己的医疗纪录能够存放在个人医健通户口。
此外,政府已向立法会提交《2025年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提供法律框架,协助市民建立更整全的个人电子健康纪录。其中,《条例草案》将精简同意机制,在市民同意参加医健通后,他们的医护提供者便可将健康资料存入其个人医健通户口。市民会继续保留个人资料的自主控制权,自行决定是否容许个别医护提供者取览其医健通纪录。《条例草案》亦赋权医务卫生局局长可要求指明医护提供者,在市民的同意下将重要的指明健康资料存入已参与医健通市民的个人户口,协助市民掌控自己的重要健康资料。
政府会继续透过提供支援并与私营医护界别协作,促使大部分私营医护提供者可无缝互通医健通,并会研究为电子化准备程度较为不足的医护机构和专业人员提供额外协助。
(五)随着香港与内地经济和社会联系日益紧密,香港市民在内地(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使用医疗服务的情况越趋普遍。为支援市民的跨境医疗需求,政府一直致力便利市民透过医健通自携电子病历纪录作跨境使用,加强跨境医疗服务的连贯性。其中,政府在二○二四年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和「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计划」下的七间医疗机构,推行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的「跨境健康纪录」及「个人资料夹」功能。「跨境健康纪录」功能让合资格的香港长者在指定医疗机构使用长者医疗券求诊时,可透过医健通流动应用程式提前申请过去三年的电子健康纪录副本。长者于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时,该机构的医护人员通过扫读长者出示的二维码,便可开启及浏览相关电子健康纪录,以助诊断和治疗。「个人资料夹」功能则让市民可自行将境内外求医时取得的电子健康纪录存放在个人医健通户口,以更好保存和运用电子健康纪录,包括供获用户授权的香港医护机构在跟进护理时,通过医健通系统取览。
有关跨境功能推出后反应正面。政府会继续理顺流程及提升用户体验,并逐步扩展有关跨境功能至更多跨境医疗协作计划下的医疗机构,以及加强医健通作为跨境医疗数据互通的核心系统角色。政府留意到市民逐次自携电子健康纪录作跨境使用,对市民和医护提供者而言并非最便捷、安全和有效。例如鉴于较爲严谨的技术要求,市民较难自行存放高解像度的放射图像至医健通户口。按现行法例,香港境外的医护提供者无法登记参加医健通。为更有效支援市民的需求,政府在《条例草案》建议赋权电子健康纪录专员,在能够充分保障资料私隐和系统安全,以及符合指明规定及条件的前提下,认可个别境外的医护提供者及公共健康纪录系统,让市民可以更便捷和安全地跨境使用电子健康纪录。若个别市民到访已获认可的境外医护提供者使用服务,可选择授权该医护提供者透过安全连结取览其医健通纪录及将其使用服务后的健康纪录存入个人医健通户口,以提升跨境医护服务的质量安全。境外医护提供者只有当参与医健通的市民使用其服务时,并在明确授权下,方可取览及存放市民的医健通纪录,其他任何情况下医健通纪录均不会跨境传送。
完
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香港时间16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