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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处更新乘客携带锂电池外置充电器上机规定 进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民航处非常关注近期多宗怀疑与飞机乘客携带和使用锂电池外置充电器(以下简称「外置充电器」,又称「充电宝」)有关的安全事故。继上月发出通告提醒航空业界须严格执行对乘客携带上机物品的相关规定后,民航处于上周五(三月二十一日)与本地航空公司的代表会面,并于今日(三月二十四日)发出新通告,更新对本地航空公司就航班乘客携带及使用外置充电器的要求及规管,以进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根据最新要求,本地航空公司除须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就飞机乘客携带上机物品的相关规定外,由四月七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电器为其他便携式电子装置充电,和/或为外置充电器充电;以及不得把外置充电器放置于行李架上。
   
  民航处建议市民如有疑问,在乘搭航班前可向相关航空公司确定有关的最新规定。
   
  民航处会继续与相关单位保持紧密联系,积极跟进上述新规定的实施情况。
 
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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