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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成员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宣布,财政司司长已根据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委任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上诉审裁处)九名新成员及再度委任十六名现任成员。所有任期由二○二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至二○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两年。
   
  新一届上诉审裁处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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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正民
伦明高
麦伟德
 
新委任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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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觉忠
陈崇礼
陈丽明
庄太量教授
房育辉教授
贾红睿博士
李俊豪
梁传昕博士
潘宏烽
 
再度委任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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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平博士
陈宛珊
陈新
张为国
蔡淑莲
熊运信
顾智心
关百豪博士
刘伯伟
吕洁芳
吴锦华
唐维钟
邓希炜教授
陶荣博士
叶采得
阮肇斌
   
  政府亦向即将卸任的陈家乐教授、陈冠雄教授、周雪凤、何正德、梁铭谦、沈施加美和尤妤心,表示衷心谢意。
   
  政府发言人说:「上诉审裁处有效确保有关规管的决定合理和公平,提高相关规管机构的问责性。我们感谢离任成员,他们的服务有效地确保本港证券及期货业界受到适当规管。」
   
  上诉审裁处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成立的法定审裁处,按法例由一位法官或前法官担任主席,负责处理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以及证监会认可的投资者赔偿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所作出指定类别的决定而提出的上诉。
 
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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