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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香港法例」核证计划圆满完成(附图)
  「电子版香港法例」(www.elegislation.gov.hk)所发布的经编订香港现行法例已于今年第一季悉数完成核证,自此完全取代印刷本的香港法例活页版,成为经编订香港现行法例的唯一官方来源,标志着历时数年的「电子版香港法例」核证计划圆满完成。香港法例活页版已于本月初印行最后一期后停刊。
 
  在「电子版香港法例」的核证计划下,所有在「电子版香港法例」发布的经编订香港现行法例文本,均经过严谨的核证程序,包括与香港法例活页版和政府宪报所载香港现行法例的官方版本进行比对,确保文本内容准确。

  随着法例核证计划完成,所有在「电子版香港法例」发布的经核证文本均具法律地位。用户不单可用桌面电脑,更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平板电脑或其他便携式装置,于「电子版香港法例」免费取览和下载任何具法律地位的经核证法例文本。

  在「电子版香港法例」启用之前,经编订法例的正式版本以活页形式发布,称爲香港法例活页版。随着互联网兴起,律政司于一九九七年推出「双语法例资料系统」网站,提供网上阅览香港法例的服务。然而,该网站的内容只供参考之用,并不具有官方地位。因此,律政司于二○一七年建立「电子版香港法例」,并开展法例核证计划,致力令香港法例的发布更符合数字时代的需求。

  为满足用户的不同需要及提升用户体验,律政司不断优化「电子版香港法例」的功能,包括增设「获取二维码」功能,让用户可获取「电子版香港法例」任何内容的二维码,并按其需要就任何指明法例或条文自订二维码。与此同时,除继续推进追溯过去印刷本宪报的计划,将电子版本的宪报上载「电子版香港法例」外,律政司亦正逐步把香港法例活页版的印刷本转换成便携式文件格式(pdf)文本,并计划于未来数年将该等电子文本分批上载至「电子版香港法例」,以便公众取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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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香港法例」所发布的经编订香港现行法例已于今年第一季悉数完成核证,自此完全取代印刷本的香港法例活页版,成为经编订香港现行法例的唯一官方来源。用户可随时随地通过桌面电脑、手机、平板电脑或其他便携式装置,于「电子版香港法例」免费取览和下载任何具法律地位的经核证法例文本。
「电子版香港法例」所发布的经编订香港现行法例已于今年第一季悉数完成核证,自此完全取代印刷本的香港法例活页版,成为经编订香港现行法例的唯一官方来源。图示本月初印行的最后一期香港法例活页版。
 
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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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香港法例」所发布的经编订香港现行法例已于今年第一季悉数完成核证,自此完全取代印刷本的香港法例活页版,成为经编订香港现行法例的唯一官方来源。用户可随时随地通过桌面电脑、手机、平板电脑或其他便携式装置,于「电子版香港法例」免费取览和下载任何具法律地位的经核证法例文本。
「电子版香港法例」所发布的经编订香港现行法例已于今年第一季悉数完成核证,自此完全取代印刷本的香港法例活页版,成为经编订香港现行法例的唯一官方来源。图示本月初印行的最后一期香港法例活页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