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根据《雇员补偿条例》、《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和《职业性失聪(补偿)条例》动议的三项拟议决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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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感谢林振升议员和梁子颖议员提出他们的宝贵意见,我简单作出回应。在雇员补偿保险(劳保)方面,雇主须按法例为其雇员投购劳保,劳工处会持续加强工作,一方面进行宣传,并按法例向没有投购劳保的雇主追究责任。
此外,有关条例下各项的保障额,我们一向按机制调整,并会继续沿用此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宣传方面,如大家有留意,我们通过各个媒体包括电视广泛宣传相关的保障额,让有需要的员工可按法例和机制得到应得的保偿。
最后是职业病,劳工处在决定应否把某种疾病列为法定职业病时,会参考国际劳工组织就职业病发出的定义,并考虑有关疾病是否与某类工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包括是否有医学证据证明这些疾病明显与特定的职业有关。进行调整时,我们会严格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就职业病的定义,确定两者有明显关系才做工夫。
主席,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并通过这三项决议案,让工伤雇员、职业病患者,以及因工伤或职业病死亡的雇员或人士的家属可尽早获得更好的保障,多谢主席。
完
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8分
香港时间11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