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向立法会提交《2025年辅助医疗业(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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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十九日)公布《2025年辅助医疗业(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将于周五(三月二十一日)刊宪,并预计于三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进行首读。
 
  近年辅助医疗业在医疗体系,尤其是在基层医疗发展方面,发挥的角色日益重要。为肯定他们的专业地位及促进跨专业协作,《条例草案》提出改称「辅助医疗业」为「专职医疗业」,并移除不合时宜的限制,为促进跨医疗专业协作提供法律框架,包括让病人可在指定条件下无须医生转介接受物理治疗及职业治疗服务,以及容许专职医疗业人员接受中医师转介。此外,为进一步提升专职医疗业的人力资源,《条例草案》引入新途径予合资格非本地培训专职医疗业人员于指定机构执业,以应对公营医疗系统内个别专职医疗业的人手短缺问题。《条例草案》亦把持续专业发展订为所有专职医疗业人员的强制要求,以确保业界整体的专业水平。为了推动专职医疗业发展,《条例草案》提出优化辅助医疗业管理局(将易名为专职医疗业管理局)(管理局)及其辖下五个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结构,让有关架构可更有效发挥其规管功能,进一步提升代表性及公信力。
 
改称「辅助医疗业」为「专职医疗业」
 
  自《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条例》)于一九八○年制定以来,「辅助医疗业」一词已沿用超过40年。考虑到《条例》下五个专业在本港医疗体系中担当的角色日益重要及专门化,《条例草案》将以「专职医疗业」一词取代「辅助医疗业」,以反映这些专业于医疗系统,特别是基层医疗的重要功能及提升专业地位。
 
无须医生转介下接受物理治疗及职业治疗服务
 
  目前,物理治疗师和职业治疗师除紧急或其他指明情况外,只可在医生转介的情况下为病人提供服务。为应对人口老化和慢性疾病病患率上升为医疗系统带来的新挑战,政府致力发展基层医疗,鼓励市民就常见的病症尽早在社区求助,容许病人在指定条件下直接接受物理治疗和职业治疗及早治理正是关键元素之一。
 
  医疗业界普遍认同在保障病人安全和提升风险管控的前提下,容许病人直接向物理治疗师和职业治疗师求助,可扩大市民进入基层医疗的接触点,从而达到减流程和减成本,更有助促进基层医疗发展。《条例草案》订明三种情况,让病人可无须医生转介直接寻求物理治疗和职业治疗服务:
 
(一)临床指引或跨专业协作安排
 
  容许市民就已获认可临床指引订定的健康状况,直接向物理治疗师或职业治疗师寻求服务。物理治疗师或职业治疗师必须时刻遵照获认可的临床指引,包括在察觉病人出现特定警示病情征状时及时将个案转介医生诊断和处理。至于跨专业协作安排方面,建议容许在日后设立的《基层医疗名册》上登记的物理治疗师和职业治疗师可在基层医疗署安排下直接为病人提供服务。他们必须记录病人的情况,并视乎需要,适时透过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医健通)通报病人的登记家庭医生,从而让病人在有需要时可及时获得进一步治疗。
 
(二)过去12个月内曾获注册医生或注册中医师诊断

  容许病人就过去12个月内获注册医生或注册中医师诊断的健康状况,直接寻求物理治疗师或职业治疗师的服务,无须每次重新索取转介信。病人必须出示获诊断的证明文件,除转介信外,亦可以是门诊、覆诊或出院纪录。
 
(三)管理局同意的紧急或其他情况
 
  物理治疗师和职业治疗师可在管理局同意的紧急或其他情况(适用于物理治疗师和职业治疗师)及社会服务(适用于职业治疗师),无须医生转介直接为病人提供服务。这些指定情况的详情将由管理局在两份专业守则中阐明。
 
容许专职医疗业人员接受中医师转介
 
  中医药是香港医疗体系的重要部分,政府一直致力加强中医药在基层医疗层面的角色、支持中医药和中西医协作服务在第二及第三层医疗的发展,并鼓励跨医疗专业协作。中医师按临床需要转介病人接受其他治疗及使用现代诊断技术有其实际需要,有助提升临床诊断的准确性及监察治疗效果,从而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的质素。
 
  配合中医药作为本港医疗体系组成部分,《条例草案》提供法律框架让专职医疗业人员在适当情况下接受中医师转介。中医业需与相关专职医疗业就知识、技能、专业能力和操守等方面所须达到的专业标准取得共识,以制订执行细节并更新相关专业守则。《条例草案》亦因应香港中医医院的实际临床及营运需要,容许院内的相关专职医疗业人员接受中医师转介,以配合该院于今年年底起分阶段投入服务。

引入非本地培训专职医疗业人员
 
  因应公营医疗系统个别专职医疗业人手持续短缺,《条例草案》将引入名为「有限度注册」的新途径,在无损专业水平的前提下,容许合资格非本地培训专职医疗业人员受聘于指定机构从事其专门范畴的执业,申请由管理局负责审批。这些指定机构包括卫生署、医院管理局、基层医疗署、香港中医医院,以及开办专职医疗业培训课程的院校等。管理局可对申请人的执业施加条件,确保有关人员只能从事专门范畴的执业。有限度注册的专职医疗人员不能直接过渡至正式注册。
 
  与此同时,政府亦建议开辟新的临时注册途径,以便非本地培训专职医疗业人员来港进行学术交流和临床示范。临时注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4天,且不可续期。
 
其他修订
 
  《条例草案》将持续专业发展订为专职医疗业人员的强制要求,以维持及提升专职医疗业整体的专业水平,并更改管理局及其辖下五个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结构,以更好规管业界及推进跨专业协作。《条例草案》亦会作出其他技术性修订,包括延长现时执业证明书的时限至三年,以及调整《条例》下各项收费的水平。



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