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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谭岳衡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促进青年的事业发展及粤港澳大湾区内的人才交流,特区政府于二○二一年试行「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该计划),并分别于二○二三年及本年将该计划恒常化及推出放宽青年参加资格的优化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该计划推出以来,当局共接获多少宗申请;有多少个企业参加该计划,以及该等企业因聘请了多少名青年而成功申领津贴;
 
(二)自该计划推出以来,每年当局批出的津贴金额为何;
 
(三)当局是否掌握参加该计划的青年在该计划18个月津贴资助期内及结束后就业动向的资料,包括他们是否在内地城市工作满18个月,以及是否于该计划津贴资助期结束后继续留在内地城市工作;若当局掌握有关资料,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有否分别向参加该计划的青年及企业进行调研,以收集数据和意见评估该计划的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于二○二一年试行「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试行计划),并自二○二三年起恒常推行计划(恒常计划),鼓励企业聘请及派驻香港青年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试行计划以及二○二三年和二○二四年推行的恒常计划,向企业发放的津贴为每名青年每月10,000港元,为期最长18个月。自二○二五年一月起,恒常计划的津贴上限上调至每名青年每月12,000港元,或青年月薪的百分之六十,以较低者为准。参加计划的资格亦放宽至29岁或以下持副学位或以上学历的青年。
 
  就谭岳衡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二○二五年二月,试行计划及恒常计划共录得1 076间企业提供职位空缺及2 262名青年入职。由于计划容许企业经不同途径直接招聘合资格青年,故此政府没有青年申请计划下职位的人数。

(二)二○二五年二月,试行计划向企业发放1亿1,791万元津贴。恒常计划在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及二○二四至二五年度(截至二○二五年二月)分别向企业发放1,507万港元及4,999万港元津贴。

(三)试行计划下入职的青年共1 091人,其中632人完成18个月在职培训,完成18个月在职培训的青年有464人获企业继续聘用。青年没有继续受聘的原因,包括提早离职、未获雇主续聘或不接受雇主续聘邀请。企业可因应业务的发展和需要,灵活调配完成在职培训的青年回港或留在内地城市工作。 

  现时仍有部分在二○二三年及二○二四年恒常计划下入职的青年正进行在职培训,劳工处稍后会适时编制有关数据。

(四)劳工处已委聘顾问公司为恒常计划进行为期约三年的「纵贯研究」,向参与计划的企业和青年进行跟进调研,了解青年的就业情况并收集企业及青年对计划的意见。调研在二○二四年三月展开,顾问公司将于二○二五年第二季向劳工处提交调研的中期报告。劳工处会在「纵贯研究」完成后,详细评估计划的成效。
 
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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