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一题: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责任)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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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责任)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的目的是改革和整合关乎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和权利的法律、就监护人的委任及权力订定条文等,并要求法院裁决时,须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作首要考虑。去年六月十七日本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大部分委员认为当局应尽快重启该立法建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经九个月后至今仍未展开《条例草案》的立法程序的原因为何,以及政府会否应委员要求立即展开有关的立法程序?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推行多项措施,支援育有子女的离异家庭应对在经济、照顾和管教子女、心理健康及社交等各方面的挑战,协助他们发挥家庭的正面功能,从而保障儿童福祉。
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曾于二○一五年拟备《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责任)条例草案》草稿,引入法定清单,涵盖父母的责任及权利和关乎抚育子女的重大决定,并规定父母作出有关决定时须取得另一方明确同意或事先通知另一方等,以改革和整合关乎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和权利的法律。然而,不少持份者(包括单亲人士)当年都就立法建议表示忧虑。反对者认为立法建议无助离异父母化解矛盾,反而可能会对有家庭暴力背景的家庭带来更多问题。单亲团体亦担心存心制造麻烦且不怀好意的离异配偶,可能会利用「涉及子女重大决定须取得另一方同意」的规定骚扰前配偶,以致对子女造成困扰。政府因而搁置立法建议,改而专注落实一系列支援措施,以加强对离异家庭,包括分居/正办理离婚/已离婚的父母及其子女的支援。就此,政府于二○一九年增拨资源成立五间共享亲职支援中心,为离异家庭提供一站式的专职服务;透过65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及两间综合服务中心为有需要的家庭(包括分居/离异家庭)提供一系列的预防、支援及补救性的服务;以及采取多管齐下的公众教育和宣传手法,促进社会关注离异家庭儿童的福祉及推广共享亲职的信息。
为掌握持份者对立法建议的最新看法,社会福利署(社署)于二○二四年下半年通过共享亲职支援中心及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收集服务使用者的意见。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离异父母对这个课题仍然意见分歧。约七成受访者同意就作出关乎子女重大决定(例如升学、移民、进行手术、选择宗教信仰、更改姓名等)前知会前配偶,但若要先取得前配偶的同意或书面确认,表示同意的受访者下降至五成六。就应否以立法方式让不获判与子女同住的前配偶有权参与影响子女的福利和未来的重大决定,有超过六成一的受访者表示反对。事实上,法院在符合子女最佳利益的前提下,会鼓励离异父母积极参与关于子女的生活和照顾事宜,不会因为婚姻或关系破裂而终止责任。法院近年在处理婚姻诉讼时会根据「共同父母责任」原则作出判决,在适合(例如不涉家庭暴力)的个案中,尽量让父母双方直接参与子女生活。
我们明白社会上有意见认为,立法有助彰显法院现时的判决准则,让公众了解离婚后父母共享亲职的重要性。然而,社会现时普遍仍然对有关管养权的命令欠缺认知,甚至存有误解。离异父母倾向注重维护其对管养子女拥有的权利,相对而言可能忽略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原则,与另一方共同参与及肩负抚养孩子的持续责任。因此,政府认为在决定是否重启立法程序前,应加强推行公众教育,改变上述根深蒂固的观念,让离异父母明白双方对子女负有的共同责任,而非兩者为争夺管养子女的权利而提出无谓的法律争拗,因而损害子女的最佳利益。
正如我在二○二四年十一月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指出,不管是由于对这项立法建议不理解也好,有不同看法也好,单亲人士既然对立法明确表达了疑虑,政府不应强行重启立法程序。政府乐意与法律界及专门支援离异家庭的非政府机构携手合作,向离异父母解说就父母共同责任的精粹及立法的好处。若大部分受众能解开心结,立法工作自然水到渠成,同时避免在社会上挑起争端,破坏社会和谐。就此,劳福局及社署计划明年推出全新加强版公众教育活动,在社会不同层面推广离异父母对子女的持续共同责任观念,包括让单亲人士充分了解法庭现时有关管养权命令的判决准则,减少他/她们对立法建议的疑虑。推出公众教育活动一段时间后,政府会评估是否能有效地将「共同父母责任」的观念植根于离异父母心中,继而考虑应否把立法建议重新提上议程。
完
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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