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二○二五至二六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开始接受申请
  特首政策组今日(三月五日)宣布,二○二五至二六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由即日起至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接受申请。
  
  「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旨在鼓励本地的智库专家和学者(包括大学及民间的智库团体)发挥其在各自领域的研究专长,对重点的公共政策议题进行以实证为本的研究,并促进成果转化以供相关政策局参考,为政府吸纳社会公共政策研究成果提供渠道。因应政府的施政重点,二○二五至二六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订有六个策略议题,分别为(一)粤港澳大湾区带来的发展机遇;(二)新质生产力;(三)教育、科技、人才融合发展;(四)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五)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以及(六)安老及医疗服务。
 
  「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研究申请必须符合以上其中一项策略议题及其指定研究范畴,不属于指定策略议题及指定研究范畴的申请,一般不予考虑。每项研究项目最多可获港币500万元资助,为期一至五年。
 
  此外,因应香港当前和长远的发展及各社会议题的研究需要,特首政策组管理的「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重点议题及研究范畴亦已作出修订。「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每年在指定时间接受申请,而聚焦于规模较小和时间较短的「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则全年接受申请,分批进行审核及通知结果。

  「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及「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评审工作由具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亦会考虑非委员会成员的资深学者和专家的意见。为确保研究与政策相关,有关的政策局/部门亦会获邀提供意见供委员会参考。评审过程设有利益申报机制,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两项资助计划的主要评审准则,是研究的质素及是否切合公共政策需要,包括研究计划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团队的能力、拟议的开支预算是否具成本效益,以及研究成果是否可以有效转化成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等。
 
  有关「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及「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的详情,例如申请资格、研究范畴、评审机制、申请方法及其他相关资料,请浏览特首政策组网页(www.cepu.gov.hk/tc/PRFS)。
 
2025年3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