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在私家车上使用儿童束缚设备规定十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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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二月二十四日)提醒私家车司机,由今年十一月一日起,儿童乘坐私家车时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例如儿童安全座椅。

  《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装备)(修订)规例》已获立法会通过。由二○二五年十一月一日起,八岁以下儿童除非身高达1.35米,否则不论坐在私家车前排或后排座位,均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八岁或以上儿童或身高至少1.35米的乘客,则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或佩戴成人安全带,否则司机不得在任何道路上驾驶私家车。除传统设计的儿童安全座椅外,市面上亦有各类便携式儿童束缚设备,如安全带调节器、穿戴式安全约束背心、可折叠幼儿增高座位等供选择。

  警方可向违反规定的司机发出230元定额罚款通知书;如案情严重则可交由法庭审理,最高罚款2,000元。针对个别特殊情况,修订规例提供两项法定免责辩护:(一)私家车司机有合理理由相信乘客已年满八岁或身高达1.35米;或(二)司机在紧急情况下接载儿童(例如紧急就诊)而未能赶及安排和使用儿童束缚设备。

  运输署发言人说:「新规定的目的是加强保障儿童乘车安全。儿童束缚设备可在交通意外中有效保护年幼乘客,大幅减低死亡或重伤风险。」

  发言人提醒家长、监护人或接载儿童的私家车司机在购置相关设备时,应选择适合儿童年龄及身形的设备,留意包装说明及遵照指引安装。如选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固定装置(ISOFIX)安全座椅,需加倍注意适用的汽车型号。如有疑问,应向制造或零售商查询产品标准,以确认符合法例要求。

  运输署会联同警方及道路安全议会加强道路安全宣传及公众教育,向私家车司机介绍法例要求,以及选购及使用儿童束缚设备的要点,包括国家及国际认可标准。署方亦会与消费者委员会密切联系,加强资讯发布,让市民作出知情选择。

  市民可参阅运输署Agent T Facebook专页(www.facebook.com/AgentT.hk),或致电热线2804 2600了解修订规例的详情。



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