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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打击诈骗综合社会保障援助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梓敬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近年涉及诈骗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个案持续上升,当中不少涉及隐瞒境外资产或收入,情况令人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政府接获涉及诈骗综援的举报和确立有诈骗成分的个案数目,以及成功追讨的多领款项金额为何;该等确立有诈骗成分的个案中,涉及隐瞒境外资产或收入的个案数目比例为何;
 
(二)有否评估,现时社会福利署六队特别调查队伍的120名人员,是否足够应付大量的举报个案,以及有否计划增加调查人手及提升调查技术;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政府有否采用科技(例如人工智能或大数据分析方法),以主动识别及加强监察高诈骗风险的综援个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政府现时如何核实综援申请人在内地或海外的资产及收入状况;有否计划加强与内地及其他地区有关资料的互通机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除现有的措施外,政府会否考虑引入其他打击诈骗综援的措施,例如提高罚则、加强跨政府部门合作及优化资料核实机制等?

答覆:
 
主席: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是香港社会保障制度一部分,为因年老、患病、残疾、单亲、失业、低收入或其他原因,在经济上无法自给自足的人士提供最后安全网,协助他们应付基本生活需要。综援计划设有严谨的经济审查,确保有限公共资源集中用于照顾有需要人士。
 
  综援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递交申请时必须诚实申报入息及境内外资产等相关资料。处理申请时,社会福利署(社署)会约见申请人、进行家访和按需要向申请人及/或其家庭成员的雇主、前雇主或业主查证,以核实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递交的资料。
 
  社署按风险为本原则处理综援个案,包括定期覆检所有已批核个案,以不同形式(例如会面、家访或书面方式)要求受助人重新申报入息和资产,核实他们是否继续符合资格领取综援;按风险程度以不同周期覆检已批核个案;以及抽样调查由受委人或代理人代为领取综援的个案,确保相关受委人或代理人妥善管理综援。此外,社署会定期和按需要与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例如入境事务处、库务署、土地注册处和公司注册处)核对资料并进行分析,从而识别可疑个案,再深入调查。
 
  社署如怀疑申请人或受助人未有如实申报入息或资产,甚至把资产存于香港以外地方以规避经济审查,会主动深入调查及跟进,较严重个案更会转交执法部门调查。社署也会按需要主动联络怀疑资产隐藏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和银行等机构以核实资料。
 
  若受助人不再符合领取资格综援,社署会要求他们尽快偿还多领款项(如有)。任何人明知或故意作出虚假陈述或隐瞒任何资料以骗取综援即属违法,不但会丧失领取援助资格,更可遭政府按《盗窃罪条例》(第210章)起诉,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4‍年。
 
  诈骗综援情况并不普遍,近年确立有诈骗成分的个案仅占个案总数约0.1%至0.3%。二○二○至二一年度至二○二四至二五年度的相关数字载于附件。社署没有备存诈骗综援个案成功追讨金额和涉及隐瞒境外资产或收入的分项数字。
 
  社署各区社会保障办事处职员和特别调查队伍会按所属岗位就综援申请及已批核个案进行审批和覆检,以及就涉嫌诈骗综援的个案进行调查。特别调查队伍曾于二○一九年七月进行架构重整,并增加一名总社会保障主任,加强监督资料核对及抽查个案等工作。二○二一年九月,特别调查队伍再度增加人手,以加强个案调查工作。现时社署各区社会保障办事处有超过1 400名社会保障职系人员参与审批申请、覆检已批核个案及调查可疑个案的工作。六队特别调查队由约120名社会保障职系人员组成。社署现亦聘用三名前纪律部队人员担任侦查顾问,协助处理较复杂或严重的个案。
 
  为确保妥善运用公帑,社署会继续致力遏止诈骗综援,并会持续检视和优化相关措施的效益,包括调查人手及调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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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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