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城规会修订将军澳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二月十四日)宣布修订将军澳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
 
  修订项目主要落实将军澳第137区及第132区的发展建议,分别发展为一个以住宅用途为主的新社区,以及用作兴建一些服务该区域,并在运作上需设置于临海位置的公共设施;以及反映拟议的填海界线和现有的清水湾郊野公园界线。修订项目主要涉及(i)将位于佛堂澳对出的两个海域纳入规划区、将海域划为及/或将毗邻用地由「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深水海旁工业」地带及/或「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海水化淡厂」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9」、「住宅(甲类)10」、「住宅(甲类)11」、「住宅(甲类)12」、「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业/住宅发展暨公共交通交汇处(1)」地带、「政府、机构或社区(10)」地带、「休憩用地」地带、「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净水设施」地带、「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洁净能源站」地带、「绿化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ii)将一幅位于佛堂洲的用地由「绿化地带」及「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深水海旁工业」地带改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10)」地带;(iii)将一幅位于铁篸洲附近作码头用途的用地纳入规划区、将该用地划为及将毗邻用地由「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深水海旁工业」地带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码头」地带;(iv)将位于照镜环的海域纳入规划区、将海域划为及/或把毗邻用地由「绿化地带」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电力设施」地带、「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建筑废料处理设施及公众填料转运设施」地带、「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废物转运站」地带、「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混凝土配料厂」地带、「政府、机构或社区(10)」地带、「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v)将照镜环附近的四幅土地纳入规划区并划为「绿化地带」;及(vi)从规划区剔除位于「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深水海旁工业」地带内的五幅土地。
 
  城规会亦同时修订图则的《注释》及《说明书》以反映上述修订,并适当地更新各用途地带及规划区的一般性资料。
  
  载有修订项目的将军澳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TKO/31,现置于(i)城规会秘书处;(ii)规划资料查询处;(iii)西贡及离岛规划处;(iv)西贡民政事务处;及(v)坑口乡事委员会,让公众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任何人士可于四月十四日或之前,就有关修订向城规会秘书作出书面申述。打算作出申述的人士宜参阅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C「根据《城市规划条例》提交及处理申述及进一步申述」。
  
  提交的申述亦应符合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C所列明的规定。申述人应特别留意以下事项:
 
*申述人如没有根据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C提供全名及香港身份证/护照号码的首四个字母数字字符,则有关申述会视为不曾作出;及
*城规会秘书处保留权利要求申述人提供身分证明以作核实。
 
  该指引及有关表格可于上述地点(i)及(ii)索取,亦可从城规会的网页(www.tpb.gov.hk)下载。
 
  将军澳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复本现于北角的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tpb.gov.hk)浏览该图的电子版本。
 
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