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二题:竹棚架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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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去年十月十九日正式生效的经修订《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则》(《守则》)旨在提升竹棚架作业的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二○一八年至去年十月十八日每年,以及去年十月十九日实施《守则》后至今,当局录得多少宗涉及竹棚架作业的工业意外,以及该等意外涉及的伤亡人数为何,并按工程性质(即(i)新工程和(ii)维修、保养、改建及加建工程)、工程类别(即(I)工务工程及(II)非工务工程)及个案类别(即(a)致命个案(死亡人数)及(b)非致命个案(受伤人数))以表一列出分项数字;
表一
日期 | (i) | (ii) | ||||||
(I) | (II) | (I) | (II) | |||||
(a) | (b) | (a) | (b) | (a) | (b) | (a) | (b) | |
二○一八年 | ||||||||
…… | ||||||||
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至十月十八日 | ||||||||
二○二四年十月十九日至今 | ||||||||
总数 |
(二)自二○一八年至去年十月十八日每年,以及去年十月十九日实施《守则》后至今,政府(i)针对竹棚架作业巡查的工作场所数目,以及向涉及竹棚架作业违规的承建商发出的(ii)敦促改善通知书数目(及获遵从的比率)和(iii)暂时停工通知书数目(及获遵从的比率)分别为何,并按工程性质(即(a)新工程和(b)维修、保养、改建及加建工程)及工程类别(即(I)工务工程及(II)非工务工程)以表二列出分项数字;
表二
日期 | (i) | (ii) | (iii) | |||||||||
(I) | (II) | (I) | (II) | (I) | (II) | |||||||
(a) | (b) | (a) | (b) | (a) | (b) | (a) | (b) | (a) | (b) | (a) | (b) | |
二○一八年 | ||||||||||||
…… | ||||||||||||
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至十月十八日 | ||||||||||||
二○二四年十月十九日至今 | ||||||||||||
总数 |
(三)就第(二)(ii)项所述政府发出的敦促改善通知书,承建商(a)主要涉及的违例事项及(b)其对违例事项作出补救或停止违例行为的平均所需时间为何,并按工程性质(即(i)新工程和(ii)维修、保养、改建及加建工程)以表三列出分项资料;
表三
日期 | (i) | (ii) | ||
(a) | (b) | (a) | (b) | |
二○一八年 | ||||
…… | ||||
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至十月十八日 | ||||
二○二四年十月十九日至今 | ||||
(四)就第(二)(iii)项所述政府发出的暂时停工通知书,承建商(a)主要涉及的违例事项及(b)该等通知书获当局撤销的平均所需时间为何,并按工程性质(即(i)新工程和(ii)维修、保养、改建及加建工程)以表四列出分项资料;
表四
日期 | (i) | (ii) | ||
(a) | (b) | (a) | (b) | |
二○一八年 | ||||
…… | ||||
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至十月十八日 | ||||
二○二四年十月十九日至今 | ||||
(五)自二○一八年至去年十月十八日每年,以及去年十月十九日实施《守则》后至今,当局就承建商涉及竹棚架作业违规所提出的检控和被定罪个案数目,以及主要所涉违规事项和平均判罚分别为何;
(六)有否统计,过去七年每年及本年至今,第(一)项所述的工业意外中,有多少名雇主没有按照《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的规定为涉事工友投购雇员补偿保险(俗称劳保),以及因而被检控的雇主数目为何;该等检控个案中,被定罪个案数目及平均判罚为何;
(七)过去七年每年及本年至今,雇员补偿联保计划管理局接获和批出多少宗搭棚行业雇主提出的投保申请;政府有何措施加强协助建造业界为竹棚架作业工友投购劳保,以增加对该等工友的保障;
(八)鉴于当局曾于二○二一年三月十六日在本会人力事务委员会的会议上建议,修订《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第59I章),将涉及较高风险的小型建筑工程(包括悬空式棚架(俗称吊棚)工程)纳入强制呈报范围,以便劳工处安排针对性巡查,有关修例工作的最新进展和具体时间表为何;及
(九)政府如何加强推动业界提高科技应用,以提升前线工友在竹棚架工作时的职业安全健康?
答覆:
主席:
政府十分重视工地安全。劳工处一直按风险为本原则,密切留意各行业(尤其是建造业)的职业安全及健康(职安健)风险水平及变化,适时制订及调整相应的巡查执法、宣传推广及教育培训策略,提升香港的职安健水平。
为提升棚架工作安全,政府与相关机构及持份者于今年一月二十四日召开了「提升棚架工作安全会议」。劳工处正仔细考虑业界代表的意见,继续与相关机构及持份者等紧密合作,研究提升安全使用棚架的方法。
就林振升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二○一八年至二○二五年(截至一月二十六日)涉及建筑地盘竹棚架作业的工业意外(注一)致命个案数目及所涉死亡人数载于下表,表内所记录之个案均不涉及工务工程(注二)。
年份 | 涉及竹棚架作业的工业意外 | |
(i)新工程(注三) | (ii)维修、保养、改建及加建工程地盘(注四) | |
致命个案数目(死亡人数) | 致命个案数目(死亡人数) | |
二○一八 | 1(1) | 4(4) |
二○一九 | 3(3) | 1(1) |
二○二○ | 1(1) | 1(1) |
二○二一 | — | 4(4) |
二○二二 | — | 4(4) |
二○二三 | — | — |
二○二四(注五) (二○二四年一月一日至 二○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
1(2) | 2(2) |
二○二四(注五) (二○二四年十月十九日至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
二○二五(注五) | — | — |
注二:工务工程是指建筑署、渠务署、机电工程署、路政署、水务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辖下的地盘。
注三:新工程指正进行新发展或重建工程的建筑地盘。这种工程包括建筑、打桩、拆卸、地盘平整及土木工程。
注四:维修、保养、改建及加建工程指楼宇的小型改建、维修、保养及室内装修等工程、保养或修葺的定期合约(例如道路、水务及渠务工程)。
注五:二○二四年及二○二五年的工业意外致命个案数字为截至二○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的临时数字。
劳工处并没有备存涉及建筑地盘竹棚架作业的工业意外受伤个案数目及受伤人数。
(二)至(五)于二○一八至二○二四年,劳工处对建筑地盘的相关执法数字表列如下,以供参考:
(i)二○一八至二○二四年新工程地盘的巡查及执法数字
二○一八年 | 二○一九年 | 二○二○年 | 二○二一年 | 二○二二年 | 二○二三年 | 二○二四年一至十月 | 二○二四年十一及十二月 | |
巡查数目 | 27 709 | 35 202 | 23 419 | 29 525 | 26 664 | 26 788 | 25 024 | 4 781 |
检控数目 | 1 435 | 1 453 | 1 101 | 1 095 | 1 171 | 1 494 | 1 277 | 272 |
「敦促改善通知书」数目 | 1 264 | 1 954 | 1 340 | 2 433 | 2 103 | 2 985 | 2 631 | 368 |
「暂时停工通知书」数目 | 246 | 124 | 116 | 153 | 351 | 131 | 81 | 31 |
(ii)二○一八至二○二四年维修、保养、改建及加建工程地盘的巡查及执法数字
二○一八年 | 二○一九年 | 二○二○年 | 二○二一年 | 二○二二年 | 二○二三年 | 二○二四年一至十月 | 二○二四年十一及十二月 | |
巡查数目 | 42 928 | 52 466 | 34 616 | 41 538 | 38 907 | 44 447 | 36 965 | 7 640 |
检控数目 | 1 077 | 848 | 910 | 774 | 838 | 828 | 685 | 97 |
「敦促改善通知书」数目 | 835 | 1 051 | 762 | 851 | 956 | 1 158 | 1 018 | 240 |
「暂时停工通知书」数目 | 353 | 353 | 204 | 284 | 270 | 157 | 132 | 64 |
劳工处没有备存按竹棚架作业或工程类别分类的安全巡查、执法以及被定罪个案等的分项数字。
劳工处在巡查建筑地盘时如发现违例情况,会评估有关违例情况的严重性及其后果,并根据既定指引及程序,决定采取不同的执法手段,包括向持责者发出「敦促改善通知书」或「暂时停工通知书」。
劳工处没有备存撤销「暂时停工通知书」或「敦促改善通知书」所需时间的数字。一般而言,劳工处在发出相关的通知书后,会按既定程序适时跟进,直至信纳有关持责者已采取适当措施消除有关危害,才会撤销。至于所需的时间取决于持责者的态度,以及消除有关危害所涉及的实际工作的复杂性,并没有一个指定的遵规撤销时间。
(六)就回答第(一)项所述的22宗致命工业意外个案,其中五宗意外的雇主因在意外发生时没有投购雇员补偿保险(俗称劳保)而被劳工处检控,相关的检控数字表列如下:
意外年份 | 完成聆讯的传票数目 | 被定罪的传票数目 | 判处的罚款 |
二○一八 | 1 | 1 | 25,000元 |
二○一九 | 1 | 1 | 8,000元 |
二○二○ | 1 | 1 | 5,000元(注) |
二○二一 | 1 | 1 | 3,000元 |
二○二二 | 1 | 1 | 6,000元 |
(七)雇员补偿联保计划为未能在市场购买劳保的雇主提供后援市场,确保雇主能够成功投购劳保。二○一八年至二○二五年一月,雇员补偿联保计划管理局(联保计划管理局)接获和批出搭棚行业雇主提出投保申请的数字如下:
年份 | 接获雇主提出的 投保申请宗数 (a) |
由联保计划管理局批出并承保的申请宗数 (b) |
二○一八 | 15 | 15 |
二○一九 | 12 | 12 |
二○二○ | 14 | 13(注一) |
二○二一 | 15 | 15 |
二○二二 | 19 | 31(注二) |
二○二三 | 24 | 23(注一) |
二○二四 | 25 | 25 |
二○二五(截至一月) | 3 | 2(注三) |
注二: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于二○二二年根据《保险业条例》第35(2)(b)条赋予的权力,委任经理全面接管泰加保险有限公司(泰加)的事务、业务及财产。泰加是联保计划的会员公司,共同承保联保计划所发出的保单。由于泰加因负债而不能继续业务,因此联保计划于二○二二年须重新发出受影响的保单予受保人,而其中12张保单属搭棚行业。
注三:一宗申请仍在处理中。
政府非常关注竹棚业雇主购买劳保的情况。联保计划管理局一直因应竹棚业的情况,向竹棚业雇主提供保费优惠,并提供短期保单等弹性安排。政府会继续与联保计划管理局保持紧密沟通,协助已采取提升职业安全措施的竹棚业雇主获得更多的保费优惠,从而符合投购劳保的规定。
(八)劳工处正研究优化相关法定建筑工程呈报机制及其可行性。
与此同时,为提升竹棚架安全,劳工处去年更新了《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则》,加强针对悬空式竹棚架(俗称吊棚)的规管,包括要求进行吊棚工作的工人须持有建造业议会发出的有效证明书,以增强对工人的保护。
此外,劳工处近年一直积极与棚业、保险业及其他持份者合作,透过各项措施,提升竹棚业的职业安全水平,以降低相关保险费用,使竹棚业雇主能够以相对合理价格投购劳保,并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提升行业整体的安全标准,从而能够再进一步减低劳保价格。
(九)政府支持建造业界利用创新科技改善工地安全。劳工处与发展局、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会一直保持紧密的联系,推动业界善用创新科技,拓展应用范围,以改善工地安全。
劳工处正与发展局共同推动更多建筑工程建立「安全智慧工地」系统,以加强建筑工地监控及风险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地整体的安全水平。劳工处亦积极参与建造业议会成立的「安全智慧工地系统标准化专责小组」的工作,并会继续留意各种先进科技设备发展,鼓励业界采用合适的科技设备,防止意外发生。
此外,劳工处与职安局于二○二四年三月合办首届「职安健创新及科技博览」,介绍及展示职安健的创新方案、产品和技术,推动职安健的创新发展。与此同时,劳工处为业界所研发的科技产品提供职安健法例的意见,方便他们引入及使用更多有关产品。
劳工处于一月二十四日的「提升棚架工作安全会议」上,与业界和其他相关持份者探讨如何从不同方面采取措施(包括科技的应用)提升竹棚架安全。
然而,我们必须指出,科技只是辅助的工具,更重要的是从源头着手,提升整体建造业的职安健文化,及工人的安全意识。政府会继续努力,透过宣传推广、教育培训、巡查执法以及科技应用等多管齐下的策略,推动职安健文化,减少意外发生。
完
2025年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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