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局局长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房屋条例》(第283章)的修订建议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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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房屋局局长何永贤今日(二月三日)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房屋条例》(第283章)的修订建议的开场发言:
主席:
先向大家拜年,希望大家蛇年事事顺利,身体健康!
今届政府上任以来一直很致力打击滥用公屋,我们亦通过很多新的政策措施,成效很显著,亦得到社会很大的认同和支持。我们在二○二二年七月,今届政府上任到现在的两年半内,我们收回的滥用或违反租约条款的公屋单位已经有约7 000个,相等于10座公屋,(即)一个大型的屋邨。如果计及价钱,或者即是70亿(元)以上。所以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必须要持续去做,确保公屋资源可以分配给有迫切需要的人士,毕竟轮候的人士很多,有公屋居住需要的人士仍然很多。
我们亦提供更多的方法,可以更加精准去打击滥用公屋,包括在上个月(一月)十五日,我们推出「举报滥用公屋奖」。
在我们过往负责调查的同事和在检控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房屋条例》都有一些地方须要检视和做出一些修订。我们上月就这些修订建议,谘询了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得到他们一致支持,鼓励我们修订的方向,令条例更具阻吓力。
简单来说,我们(对《条例》拟议的修订)有四个方面:
(1) 把严重滥用公屋变成罪行,不单是违反租约。我们希望住户能更高地提高他们的警惕,防止公屋这些公共资源变成生财工具;
(2) 赋权房委会授权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可要求可疑人提供个人详细资料,如香港身份证等;
(3) 延长虚假陈述及拒绝提供资料等罪行的检控时效;以及
(4) 我们有一个比较简单涉及定额罚款通知书的技术性修订。
我们计划在今天谘询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后,正式敲定修订细节,并争取在二○二五年第二季内提交立法会审议。
我现在请助理署长(策略规划)杨乐诗女士向大家介绍建议的详细内容。
完
2025年2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