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拘捕出售缆车票兑换券的无牌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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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者分别为49岁男子及21岁女子(均持有香港身份证)。行动中,食环署人员检获缆车票兑换券、价目牌、金属折枱及八达通流动收款机等物品。
食环署提醒,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除非持有本署签发的有效小贩牌照,否则任何人均不得在街道上贩卖,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而涉案的货物及设备会被检取及充公。此外,如无牌贩卖活动同时引致阻塞公众地方,违例人士会被加控《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万五千元或监禁三个月。
食环署会继续与各相关机构和部门进行商讨,研究从缆车门票的源头着手,以遏止无牌贩卖缆车票活动。
完
2025年1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16分
香港时间21时1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