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四题:香港增长组合
*************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邱达根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答覆:
问题:
政府于二○二○年设立「香港增长组合」(下称「该组合」),其后任命八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为普通合伙人(下称「合伙人」)为该组合作策略性投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该组合合伙人的物色程序、甄选准则(包括会否优先考虑具投资本地科创项目经验的团队),以及监管机制为何;会否定期检视及完善有关程序、准则及机制;若会,会对哪些范畴作出调整;
(二)鉴于据悉,有合伙人至今未作出任何投资,甚至未在港开设办公室及建立投资团队,政府如何作出跟进,包括会否考虑收回未用作投资的资金以分配给其他合伙人;及
(三)鉴于政府于二○二二年表示,会于该组合运作五年后开始披露回报,届时亦会一并考虑定期公布的安排,政府有否向合伙人作出有关指示,以及有何后续跟进工作,包括会否对合伙人的投资策略及表现进行全面评估;在正式实施披露安排前,政府有何措施确保合伙人善用资金,以获取最大的投资回报?
答覆:
主席:
财政司司长于二○二○至二一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宣布在「未来基金」拨出百分之十的款项,即220亿元,成立「香港增长组合」。特区政府为「香港增长组合」设立了一套两层委员会的管治框架,即管治委员会及投资委员会。投资委员会根据管治委员会订定的投资准则拟定投资经理遴选标准,并根据该些标准委任普通合伙人。获委任的普通合伙人负责为「香港增长组合」物色项目并进行投资。投资委员会由「香港增长组合」成立至二○二二年底,已分批委任相关普通合伙人。有关委任安排自二○二二年起陆续落实,投资工作随即有序展开。
行政长官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成立「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港投公司),将「香港增长组合」、「大湾区投资基金」、「策略性创科基金」,以及「共同投资基金」归一收纳,汇聚有关资源,由政府担当主导角色,以便吸引和助力更多企业在港发展。作为耐心资本,港投公司肩负着双重使命:通过投资支持香港创科、策略性产业的发展,提升香港长远的竞争力和经济活力;同时追求中长期合理的风险调整回报。
港投公司自成立以来,落实超过80个投资项目,重点主题是硬科技、生命科技、新能源和绿色科技。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经谘询港投公司后,现回覆如下:
(一)「香港增长组合」成立的目标,是策略性投资于「与香港有关连」的项目,在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和创科中心地位,长远提升香港的生产力和竞争力的同时,争取合理的风险调整回报。
考虑到「香港增长组合」属长期投资,投资委员会在甄选普通合伙人时,除了考虑其过往在私募股权及风险投资市场的业绩(如内部回报率,投资收益倍数及损失比率)外,亦从多个角度考虑有关公司是否有足够能力去发掘有利于香港长远发展的投资项目,包括有关公司是否以香港作为总部,或已在香港设立一定规模的办事处;有关公司能否作出贡献香港长远发展的承诺,并提出相关的行动计划;有关公司过往是否对投资香港,以及大湾区的项目有丰富且成功的经验等。投资委员会定期与获委任的普通合伙人沟通,并审视他们的投资进度报告。
自港投公司新团队于二○二三年十月陆续上任后,已审视和更新其辖下不同资金组合的投资要求和安排,包括以直接和共同投资为主的模式进行投资,务求最大化每笔投资为香港带来的贡献。
(二)「香港增长组合」的普通合伙人必须投资于「与香港有关连」的项目,惟具体投资策略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因此投资步伐也有不同。目前所有「香港增长组合」的普通合伙人也在香港设有办公室和投资团队。港投公司会继续密切监察其辖下四个基金的运作,适时更新有关安排,以配合香港的发展方向和需要。
(三)由于「香港增长组合」属长期投资,因此在评估其表现时适宜以其长期回报、对香港的策略性贡献等因素作为考虑基础。随着港投公司新团队陆续上任,去年开始全面铺开相关工作,公司将在二○二五年发表第一份年报,公布其营运情况,包括「香港增长组合」的投资进展。
完
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