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四题:特殊需要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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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信托办事处)于二○一八年十二月成立,让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长委托社会福利署署长法团担任「特殊需要信托」(该信托)的受托人,在委托人去世后以信托形式管理其财产,并按其意愿定期向其子女的照顾者或机构发放款项。有意见指出,特殊需要信托服务的核心目的在于汇聚不同信托人的资产作管理和投资,以降低管理费,以及建立一个安全可靠及注资门槛低的资产管理机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自二○一九年至今,香港有多少名符合该信托受益人资格的特殊需要人士,以及其年龄分布为何;
(二)自二○一九年至今,向信托办事处提交成为该信托委托人的申请数目,以及当中获批设立信托户口、已启动户口和已终止信托户口的个案数目为何,并按委托人及受益人的年龄组别列出分项数字;
(三)现时开立该信托的户口时,首次注资金额的门槛为何;自二○一九年至今,委托人去世并启动的信托户口所存入的资金(即「进一步注资」)的平均金额为何;
(四)自二○一九年至今,该信托共滚存了多少资金;该信托的基金投资组合和回报,以及其投资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占该信托基金的百分比为何;
(五)政府会否检讨特殊需要信托服务的机制;及
(六)信托办事处有否举办宣传推广活动,以吸引更多特殊需要人士家长开立信托户口;如有,有否评估该等活动的成效?
答覆:
主席:
政府于二○一八年十二月成立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办事处),由社会福利署(社署)署长法团担任受托人,以提供既可信赖、又可负担的信托服务,在家长离世后照顾其有特殊需要子女的长远生活需要。「特殊需要信托」的受益人为智障(包括唐氏综合症)、精神紊乱或自闭症人士。
就陈曼琪议员的提问,我们的回覆如下:
(一)社署没有备存符合「特殊需要信托」受益人资格的人数及该些人士的年龄分布资料。
(二)截至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办事处共接获88宗申请,其中18宗个案已设立「特殊需要信托」及开设信托户口。如有委托人离世,受托人(即社署)会启动信托户口。自二○一九年至今,社署未有启动信托户口,亦没有录得终止信托户口的个案。
自二○一九年至今,已设立「特殊需要信托」的委托人及受益人(特殊需要人士)的年龄组别表列如下:
年龄组别 (于设立信托时) |
人数 | |
委托人 | 受益人 | |
11至20岁 | - | 1 |
21至30岁 | - | 4 |
31至40岁 | - | 8 |
41至50岁 | - | 3 |
51至60岁 | 4 | 2 |
61至70岁 | 10 | - |
71至80岁 | 3 | - |
81至90岁 | 1 | - |
总数: | 18 | 18 |
(三)根据现行机制,委托人在开立信托户口时,首次注资的金额须不少于:
(1)持续执行照顾计划12个月的预计开支,加上当时的首年信托年费;或
(2)按监护委员会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而订定的12个月生活开支上限,加上当时的首年信托年费。
首年信托年费于每年十月一日按相关开支的变动作调整。以现时监护委员会订定的每月生活开支上限为港币20,000元为例,首次注资金额最少为港币260,000元,即12个月生活开支(港币20,000元 x 12),加上首年信托年费港币20,000元。自二○一九年至今,每年的首次注资所需金额表列如下:
每年 十月一日起 |
监护委员会订定的 每月生活开支上限 x 12 |
首年 信托年费 |
首次注资所需金额 |
2019年 | $17,000 x 12=$204,000 | $21,000 | $225,000 |
2020年 | $17,500 x 12=$210,000 | $21,000 | $231,000 |
2021年 | $18,000 x 12=$216,000 | $20,000 | $236,000 |
2022年 | $18,100 x 12=$217,200 | $20,000 | $237,200 |
2023年 | $20,000 x 12=$240,000 | $20,000 | $260,000 |
2024年 | $20,000 x 12=$240,000 | $20,000 | $260,000 |
由于至今尚未有信托户口因委托人去世而启动,社署并没有启动户口投入资金平均金额的相关资料。
(四)截至二○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特殊需要信托」的基金结余为港币888万元,全数为委托人的首次注资和滚存利息,存放于银行定期存款及活期储蓄户口。信托基金二○二三至二四年度的利息收入为港币215,210元。信托基金的投资由社署管理,社署不会在信托户口启动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而信托基金至今亦没有任何费用支出。
(五)社署一直以不同形式与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长及相关持份者保持沟通,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社署会持续检视「特殊需要信托」的推行情况,包括首次注资所需金额,并适时优化相关安排。
(六)办事处一直积极为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长及相关持份者举办服务简介会、讲座及工作坊,并于社署网站设立「特殊需要信托」的专题网页 (www.swd.gov.hk/tc/pubsvc/rehab/cat_fundtrustfinaid/snto/),以多媒体方式协助相关人士了解详情。办事处亦主动探访家长自助组织、家长/亲属资源中心、康复服务单位、特殊学校及相关地区组织/团体,并出席电台节目和举办海报设计比赛等,介绍及推广「特殊需要信托」。此外,办事处亦制作不同类型的宣传品,让更多公众人士认识「特殊需要信托」。
完
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7分
香港时间12时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