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总署牌照处于节庆假期前夕加强打击无牌酒店/宾馆及违规经营的会址(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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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处发言人表示:「牌照处在行动中突击巡查了16个处所,发现有八个处所涉嫌无牌经营酒店或宾馆,及一间涉嫌违反发牌条件的持牌会址。如在完成调查后有足够证据,牌照处会作出检控。」
发言人强调:「无牌经营酒店或宾馆属刑事罪行,根据《旅馆业条例》,一经定罪会留有案底,最高刑罚为监禁三年及罚款500,000元,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日亦可被另处罚款20,000元。针对涉及重犯罪行的无牌经营酒店或宾馆,法庭亦可就有关处所发出为期六个月的封闭令。另外,根据《会社(房产安全)条例》,凡持牌会址违反合格证明书的任何条件(例如:未能按要求出示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和未经批准进行改动及加建工程等),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00,000元及监禁2年,并可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天另处罚款10,000元。」
除了旅游旺季的特别行动外,牌照处亦加强打击经网上平台出租的无牌宾馆。牌照处已成立专责小队,加强情报收集工作,浏览互联网网页、流动应用程式、社交媒体、讨论区等,搜寻怀疑无牌宾馆的资讯和情报。当发现透过网上平台出租的无牌宾馆,牌照处的执法人员便会跟进调查。牌照处亦会于境外主要互联网搜寻器作出宣传,让旅客在计划来港旅程时,更容易接触到牌照处的资讯。
旅客或市民可透过牌照处网页的搜索功能,分辨相关酒店或宾馆是否持牌处所。如发现怀疑无牌酒店或宾馆,请致电牌照处举报热线(电话∶2881 7498)、电邮至hadlaenq@had.gov.hk、传真至2504 5805,或透过「香港持牌旅馆」流动手机应用程式,向牌照处举报。
完
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45分
香港时间16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