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司法人员
******
司法机构今日(十二月二日)宣布委任李绍豪为区域法院法官。
有关任命于二○二四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李绍豪的简历如下:
李绍豪于一九六八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二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六年在英国伦敦大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二○○六年在清华大学与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取得中国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二○一二年在香港中文大学取得文学硕士学位。二○一一年在有效争议解决中心取得认可的调解员资格。一九九二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三年起私人执业,直至二○一四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完
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