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九题:发展国际学校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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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意见认为,本港一方面面对少子化带来的人口结构问题,学校收生不足的情况持续,另一方面经各项输入人才计划来港人士的受养子女的插班申请宗数急增,为学位供求带来新挑战。同时,分配空置校舍/建校用地供国际学校发展的政策进一步影响了本地教育资源的分配。就发展国际学校的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当局接获国际学校办学团体申请在港办学的申请及获批宗数分别为何;当局基于哪些因素批准国际学校的办学申请;
(二)在分配空置校舍/建校用地供国际学校发展的政策下,政府基于什么准则批出作发展国际学校的用地;如何确保在提供供发展国际学校的用地的同时,不会削弱本地教育资源;及
(三)是否知悉,新申办的国际学校及私立学校的招生政策对本地及非本地生的要求分别为何;政府如何确保在资助学校转为私立学校后,全港仍能维持足够的资助学位,以保障教育公平?
答覆:
主席:
香港的教育体系为家长提供多元和优质的选择。政府的政策目标是透过公营学校为所有儿童提供12年免费小学及中学教育。而除了公帑资助学校外,香港的私立学校一直扮演独特的角色,按其办学目标开办本地及非本地的课程。国际学校属私立学校,以自负盈亏的巿场模式运作,一般而言不获公帑资助建设费用及日常营运。
政府一直致力支持国际学校体系的蓬勃发展,以满足在香港居住的非本地家庭,以及因工作或投资而来港居住的家庭对国际学校学额的需求。这政策目标对于吸引和挽留人才以维持香港发展成为国际金融、商业、创新科技、教育和文化中心,以及巩固香港作为国际大都会与全球紧密连系的角色,尤其重要。
就邓飞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本港现有54间国际学校(包括一所特殊学校)。在过去五年,本港并没有新成立的国际学校。二○二三/二四学年,约有42 100名学生就读国际学校,占全港中小学生的6.4%。在香港开办国际学校主要有两个途径:
(i)先申请注册成为私立学校并获认可为国际学校:办学团体可自行在港物色用作办学的私人土地及/或校舍,并向教育局申请注册成为私立学校。待该所私立学校投入营运一段时间后,若符合教育局有关发展国际学校的规定,包括分配最少70%学额予非本地学生(注)、办学往绩良好并获得知名评审机构的认证、订有可持续的财务计划,学校便可选择申请为教育局认可的国际学校。
(ii)参与校舍分配工作:国际学校学位供应按全港规划。教育局会不时就香港的中小学国际学校学位供应情况进行一次顾问研究。在预期有国际学校学额不足情况时,政府会适时通过公开和公平竞逐的机制分配全新土地或空置校舍作国际学校用途,以增加国际学校学额。上一次分配用地予国际学校至今已届10年(二○一四年)。因应过去两年各项来港的人才计划反应热烈,教育局正透过校舍分配工作分配两所空置校舍以新增少量学额,应付国内和海外来港人才子女对教育需求的短期增长。
一直以来,绝大部分教育开支和土地资源均投放于公帑资助学校。例如,自一九九九年实施现行校舍分配机制以来,政府共分配了156幅/所建校用地或校舍作公营中小学用途,而同期只有16幅/所建校用地或校舍作国际学校发展。自二○一七年至今,教育局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及在期间落成的建校工程项目合共37个,除了一项属国际学校重建项目外,其余均为公营学校项目。
(三)私立学校按自负盈亏和市场运作的原则营办,可制定校本的收生要求和程序,自行取錄学生(包括获批准来港就读或居留的非本地学生)。国际学校取录非本地学生比例的要求,适用于英基学校协会营办的国际学校以及自二○○七年开始因获分配校舍或土地而与教育局签订服务合约的国际学校的新校舍。按服务合约条款,相关学校/校舍须取录不少于50%非本地学生。教育局自二○○九年起已把比例提高至70%。随着香港在疫情后全面复常并积极引入更多外来投资及人才,预计国际学校将逐渐增加取录非本地学生,包括内地及海外学生。
教育局会继续密切留意新来港学童数目,以及各项人才计划受养人的学位需求,动态评估学位供求情况,并在公营学校预留充足的学位予合资格就读的适龄学童。若现时公帑资助学校欲停办及转为私立学校,需向教育局就其转变营运模式及注册提出申请。教育局会考虑一篮子因素,包括该学校的土地的地契条款及使用规限、课程规划、班级结构、人手编制等,以确保学校有能力提供优质教育。
注:本地学生是指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拥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并且没有持有香港特区护照外的任何其他有效护照的学生。不符合此定义的学生均被视为非本地学生。
完
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7分
香港时间12时37分